时间:2020-11-27 17:28
来源:生态环境部
注:1.所列危险特性为该种危险废物的主要危险特性,不排除可能具有其他危险特性;“,”分隔的多个危险特性代码,表示该种废物具有列在第一位代码所代表的危险特性,且可能具有所列其他代码代表的危险特性;“/”分隔的多个危险特性代码,表示该种危险废物具有所列代码所代表的一种或多种危险特性。
2.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本清单各栏目说明:
1.“序号”指列入本目录危险废物的顺序编号;
2.“废物类别/代码”指列入本目录危险废物的类别或代码;
3.“危险废物”指列入本目录危险废物的名称;
4.“豁免环节”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的环节;
5.“豁免条件”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应具备的条件;
6.“豁免内容”指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的内容;
7.《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有其他豁免管理内容的,按照该目录有关规定执行;
8.本清单引用文件中,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清单。
编辑:赵利伟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