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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火炬区2021至2023年度市政绿化管养及环卫保洁项目澄清公告

时间:2020-11-16 11:18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2000-202010-hj41-0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火炬区2021至2023年度市政绿化管养及环卫保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 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分表》第9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评议内容及评分标准”的内容现修改为:投标人在本项目3年合同期内拟投入人员中:1、获得人民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环卫类或绿化类的荣誉:颁发部门属于地级以上(含地级)市的1人得0.5分;颁发部门属于区、镇(街道)级的1人得0.25分;本项最多得3分(同一人多次获奖的只计分1次)。2、具有环卫类或环境类或绿化类或园林类相关职称:中级的每人得1分,高级的每人得2分[用户需求书中已明确职称或资格要求的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绿化技术人员5人、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1人)不参与此项评审];第1点和第2点可以累计得分,本项目最多得5分。【注:①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及2020年3月-2020年9月期间任意三个月由投标单位代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人成立时间或该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则提供该时间段的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如果上述人员为其他用工形式,则投标人还需提供该人员用工关系的证明资料(加盖公章),且人员用工关系证明中须列明该人员的用工期限,用工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时间或履行合同期限。因疫情受国家政策支持,属于减免社保或暂缓社保缴纳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对应月份已经缴纳社保。)②如投标人未能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承诺函》原件(须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若我单位中标,保证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将上述人员证书、劳动合同或其他用工形式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查,否则视为我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须提供符合本项评审要求的人员列表(格式自行编制)。评委根据《人员承诺函》对应内容进行评审。提供了《人员承诺函》原件视为已提供符合评审的证明材料。】

(二)原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分表》第10项“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的 “评议内容及评分标准”中“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购置发票复印件,如是租赁的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设备合同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明资料(除购置发票原件外)的原件供评委核查,不提供原件的对应项不得分。”现修改为:“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设备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购置发票复印件(挖机除外,挖机只需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如果是租赁的设备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购置发票复印件(挖机除外,挖机只需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设备合同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证明资料(除购置发票原件外)的原件供评委核查,不提供原件的对应项不得分。(本项所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需包含《用户需求书》中“设备最低配置清单”的证明资料)。②若投标时未能按上述提供要求设备证明材料的,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承诺函》原件(须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若我单位中标,保证按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全部到场到位,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将上述设备的车辆行驶证(挖机除外)、购置发票、或租赁设备合同等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查,否则视为我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须提供符合本项评审要求的设备清单(格式自行编制)。评委根据《设备承诺函》对应内容进行评审。提供了《设备承诺函》原件视为已提供符合评审的证明材料。”。

(三)原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分表》第12项“同类业绩1”的 “评议内容及评分标准”中“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接的同类环卫保洁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 分,满分 8 分,没有不得分。”现修改为:“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接的同类环卫保洁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 分,满分 8 分,没有提供的或不符合评审不得分。”,其他内容不变。

(四)原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分表》第13项“同类业绩2” 的“评议内容及评分标准”中“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接的同类绿化管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满分 8 分,没有不得分。”现修改为:“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接的同类绿化管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分,满分 8 分,没有提供的或不符合评审不得分。”,其他内容不变。

(五)原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分表》第15项“创文创卫经验” 的“评议内容及评分标准”的内容现修改为:“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同类环卫保洁或绿化管养项目所服务的区域,在服务期间(即合同期内)已属于或创建获得或复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区)或全国文明村镇,或国家卫生城市(区)或国家卫生县城(乡镇)称号或命名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8分[若在服务期间(即合同期内)服务的区域未能通过上述创文创卫复审(即被除名)的,此项项目业绩不计分]。注:①本项的服务区域是指在获奖地区或其辖下的各级行政区域【行政区域的划分按《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4号)】;同一项目业主的合同只计分1次,不重复计分。②投标文件须提供全国文明城市或全国文明村镇的获奖网页截图(提供中国文明网http://www.wenming.cn/截图)或国家卫生城市(区)或国家卫生县城(乡镇)获奖网站截图(提供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 www.nhc.gov.cn/截图)和同类环卫保洁或绿化管养服务合同复印件(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所属行政区域的,须补充政府网站截图或政府文件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能证明所属行政区域的材料复印件)。合同原件核查,无合同原件对应项不得分。”

(六)原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评分表》第16项“创研能力”的评议内容及评分标准现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相关专利证书,且该技术可应用于本项目(须提供具体的“应用方案或措施等说明材料”),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满分 5 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应用方案或措施等说明材料”,证书原件核查,无原件不得分。”

(七)原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第十项“人员要求”内容修改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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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绿化管养作业人员要求:

★1、主要管理人员

主要管理人员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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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绿化工人岗位配备要求

绿化工人岗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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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岗位数是指每天(含节假日)在岗人数。

3、中标人须按要求完善考勤制度和考勤设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人员花名册和社保资料,主动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人)的核查。

4、中标人须按劳动法等法规的规定,办理合法用工手续、依时发放管养工人工资,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提供劳保装备等。

5、中标人须在首年度服务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派遣作业人员参加中山市风景园林协会组织的园林相关培训并取得《绿化工上岗证》。在合同履行期间经过培训(取得相关证书)的绿化管养工人比例不得低于总人数的50%。

6、中标人须建立固定的行道树管理队伍,操作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关技术和要求培训,按规范和采购人要求做好行道树的修剪工作,修剪时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乔木和自然型孤植灌木禁止强截枝或“杀顶”修剪(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

7、中标人须配备有害生物防治队伍,中标后3个月内至少一人持有有害生物防治员岗位培训证书。

8、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绿化管养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经验,并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工作责任心或具备相应绿化工作方面的荣誉,确保服务期内落实执行有关政府的绿化管养政策及采购人提出的监管要求。投入本项目的各类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作责任心或具备相应绿化方面的荣誉。”。

(三)环卫管养作业人员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承诺投入环卫保洁的人员不少于400人,其中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承诺中标后必须按要求配备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拟投入人员承诺书格式参考见本需求书附件7)

2、中标人雇用员工的具体工资及福利待遇必须按有关劳动法规执行;中标人支付员工基本工资(不含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当年中山市人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中标人应相应作出调整。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

3、中标人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以及高温补贴。

4、必须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

5、中标人日常经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劳动法规,为工人购买相应的社保、医保,并做好相关劳保、安全生产工作,如在作业过程中工人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中标人负责。

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环卫保洁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经验,并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工作责任心或具备相应环卫工作方面的荣誉,确保服务期内落实执行有关政府的环卫保洁政策及采购人提出的监管要求。投入本项目的各类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作责任心或具备相应环卫工作方面的荣誉。”。

(八)原招标文件《合同格式》第十项“人员要求”的内容按本澄清第(七)项的内容修改,但该项条款不标记“★”号。

(九)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附件7:拟投入人员承诺书格式”的内容已作修改,详见本澄清附件1。

(十)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第一项“总则”第(六)条“合同履行期限及合同签订方式”中第2款的内容现修改如下:“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中标人服务满一年,采购人对其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中标人通过考核后,采购人与其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如果中标人未能通过当年的考核(可按本项目《用户需求书》第十四项“履约担保”第5条进行处理),采购人不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 。

(十一)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第十四项“履约担保”和《合同格式》第十四项 “履约担保”增加第5条内容:“根据《用户需求书》第四项第(九)条规定,中标人在任何一年服务期内被黄牌警告超过2次的,视为未能通过当年的考核,招标人将扣罚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扣罚额度为履约保证金总额的三分之一。”。

(十二)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第四项“项目管理”中第(八)条的内容现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制定争创省、市环卫绿化管养示范(优秀)项目的规划,并制定“创文创卫”工作方案及具体措施和保障制度,“创文创卫”投入的人员及设备等各方面的资源都应包括在本次服务范围内。”。

(十三)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第八项“环卫管养作业内容及标准”第(一)条“环卫《用户需求书》”第13款的内容现修改为“中标人有针对性强的、可行性高的环卫作业新模式,不断提升作业技术及服务质量,包括投入更多的新型作业技术或专利专有技术、环卫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方案等,须承诺在承包期内积极推进落实。”。

(十四)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明细报价,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易达版(仅供参考),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各项内容,评审时将以工程量清单的EXCEL版为准。

(十五)原《中山火炬开发区时花采购项目(一年)工程量清单》已更新,以本澄清公告发出的《中山火炬开发区时花采购项目(一年)工程量清单(更新)》电子版为准,该内容报价须包含在“绿化管养部分”中。

(十六)原《中山市火炬区2021至2023市政环卫保洁项目(壹年)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小计)”序号第18、19项 “道路洒水”的计量单位:“10km”修改为:“km”。

(十七)原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设备最低配置清单”里的“多功能吊车”名称修改为“汽车起重机或汽车起重运输车”;第五部分“合同格式”中的“设备最低配置清单”里的“多功能吊车”名称修改为“汽车起重机或汽车起重运输车”;“技术商务评分表”第10项“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里“多功能吊车”名称修改为“汽车起重机或汽车起重运输车”。

(十八)原采购公告和原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第四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澄清/更正为:2020年12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附件1.拟投入人员承诺书格式

拟投入人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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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名单、身份证、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提交给采购人备案。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更换,否则将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二、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将绿化管养作业的主要管理人员:绿化技术人员、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的名单、身份证,绿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复印件,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的资格证复印件提交给采购人备案。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更换,否则将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主要管理人员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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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卫管养作业人员要求:

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承诺投入环卫保洁的人员不少于400人,其中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承诺中标后必须按要求配备人员,否则将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更正日期:2020 年1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地址: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7号城建大楼

联系方式:0760-88293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501房

联系方式:020-66341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碧

电话:0760-88361915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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