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0 15:50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6.商品交易市场办公区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桶,张贴(或展示)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海报;客流主要聚集区、食品(餐饮、冷饮)区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完整的垃圾桶组;一般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桶;餐饮区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桶;楼层每层电梯入口处至少设置“其他垃圾”桶,如有两个垃圾桶可增设为“可回收物”桶;公共厕所洗手处和厕位设置“其他垃圾”桶。
7.严格执行禁塑限塑相关规定,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主动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
8.餐饮商户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吸管,以及不可降解筷子、叉子、勺子等一次性餐具。
9.商品交易市场垃圾回收站完整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垃圾桶组,并保持垃圾桶周边环境清洁。
10.商品交易市场安排专人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商户贯彻执行垃圾分类情况,对不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商户及时进行劝阻,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扣减押金并计入商户诚信档案。
北京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印发
原标题:关于印发北京市餐饮、商场超市等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指引的通知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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