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03 10:14
来源:安徽省经信厅
近日,安徽省发布《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在绿色制造方面,提出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关于印发《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皖经信财务函〔2020〕603号
各市经信局、财政局,广德市经信局、财政局,宿松县科经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意见》(皖政〔2020〕2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20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0年8月26日
附绿色制造相关内容:
(二十二)奖补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
1. 申报条件
(1)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奖补以固定资产投资为支撑,重点支持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实施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后补助;
(2)企业应当推动产业集聚,需纳入近三年节能环保 “五个一百”推介目录、近三年省绿色制造导向计划或清洁生产改造导向计划,并于2019年9月30日后实施完毕并竣工验收;
(3)企业不属于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1)申报信息表;
(2)资金申请报告。
①企业概况、生产经营情况,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基本情况,改造前后的经济社会效果对比分析。
②投资备案文件,涉及的相关部门单项前期工作审批文件。
③投资资金筹措证明材料,银行贷款合同及流水。
④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合同,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资料,工程款项支付流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设备购置发票、验收入库清单,设备购置款项支付流水。
⑤总体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文件资料,投资决算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涉及的相关部门单项工程验收批复或验收监测报告。
3. 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二十三)奖补国家级绿色工厂与绿色产品
1. 申报条件
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称号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资金申请表。
3. 支持方式
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
(二十四)奖补省级绿色工厂
1. 申报条件
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资金申请表。
3. 支持方式
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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