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31 09:26
来源:环保多巴胺
作者:莫龙庭
有害垃圾:配套设施可大大简化缩小
一年前,在笔者公司内部组织的一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中,有一个环节是现场进行垃圾分类。在前期准备垃圾原料的过程中,就发现生活中的有害垃圾真是少之又少,为了凑够一点活动“原料”,不得不发动身边几个同事回家搜集。
这种数据反应到现实分类浪潮中,垃圾桶似乎就没必要造四个,摆四个一模一样的大桶,空间有限的小区垃圾箱房也可以砍掉近1/4的占地面积,从而节省资源。
收费机制:不能促进分类减量的定额收取意义何在?
作为环境管理一直倡导的“污染者付费”原则,生活垃圾收费应该说是迟早的事情。虽然收费是大趋势,但其根本目的不在收费,而在于促进垃圾的分类减量。
然而根据今年7月的《江苏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居民,可按户或人为单位定额收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用水量、燃气消耗量或者垃圾产生量等实行计量收费;对单位,可按在职职工人数、经营、办公场所面积等定额收取,或者按照垃圾产生量计量收费。
可见,目前并没有一种很好的管理模式去衡量每户人垃圾产量的大小和分类的质量。在这种背景下,仓促上马的居民收费制度只能沦为定额收取。
而失去了利用价格调节垃圾产量和分类作用这个根本目的,定额收费与政府直接付费相比,除了增加一点百姓的额外负担,似乎就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而按质按量计费对政府的管理能力,尤其是基层的执行能力要求极高。原则上的“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怎么落地执行,按个人分类检验成果,则极大增加管理成本,按小区则又带有连坐制度嫌疑,难以兼顾公平。
可见,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垃圾分类在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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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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