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2 15:46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
垃圾焚烧发电是处理生活垃圾的重要方式,对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具有重要作用,是推进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为加强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境管理,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形成公平、守法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整个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生态环境部制定出台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2020年1月1日施行),明确了自动监测数据可用于执法和行政处罚,是一次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突破。
5月28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监管工作座谈会,会议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管理规定》,高质量推进浙江省垃圾焚烧厂整治工作为目标,在积极巩固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进一步提升浙江省垃圾焚烧行业环境管理水平进行研究讨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湖州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等参加会议。
垃圾焚烧项目既是市政工程也是民生工程,更是政治工程。近年来,浙江省狠抓垃圾焚烧厂环境整治工作,新建、改建的一批垃圾焚烧厂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烟气排放的自动监测技术也与国际接轨。紧盯问题、严格整治,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进垃圾焚烧行业环境整治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全省垃圾焚烧厂烟气主要污染物、炉温等指标基本实现稳定达标,自《管理规定》施行以来,未出现一例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二是大力推进焚烧炉改造,将老旧循环流化床焚烧炉改为工艺较为先进的炉排炉,炉排炉占比已从2018年的61%上升到目前的77%,后续新(改扩)建焚烧炉基本以炉排炉为主,炉排炉占比将进一步提升;三是企业守法意识明显提高,生态环境部门对垃圾焚烧厂始终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倒逼企业主动提升自身环境管理水平、提升排放达标率,今年以来企业环境问题和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座谈会上,各参会单位围绕主题汇报交流经验做法、提出对策建议,最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对今后浙江省垃圾焚烧行业环境监管提出“四个加大”工作要求:一是继续加大工艺装备改造和创新力度;二是继续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做好工况控制;三是继续加大员工培训学习力度;四是继续加大问题发现整改力度,确保问题解决。通过“四个加大”确保前期垃圾焚烧厂环境问题突出的局面得到根本性转变,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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