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06 10:14
来源:丽江市生态环境局
《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云南省、丽江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四类划分,加快完善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和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全面启动中心城市(含玉龙县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到2020年,中心城市(含玉龙县城)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2年,中心城市(含玉龙县城)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位于主城区的西安街道、大研街道、祥和街道、束河街道及黄山镇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5年,中心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县结合美丽县城、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等经营性场所和居住小区、企业等区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乡镇、农村按照《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函》(农社函〔2018〕3号)相关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方案》明确重点七个方面的工作重点:编制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开展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夯实学校垃圾分类教育基础、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简便易行的分类投放站(点)、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运输体系、加快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并明确各个工作的责任单位。
编辑:陈伟浩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