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6 11:35
来源:太原生态环境
为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力整治全市域环境脏乱差问题,根据太原市委和罗清宇同志安排,决定从即日起到4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扫除、大整治、大清零“垃圾清零”行动,现将整治区域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城乡道路两侧、铁路沿线、河道水渠、建筑工地、桥下空间、垃圾回收点、集贸市场等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2.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生活小区、厂矿企业、山坡山沟等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乱堆乱放的杂物。
3.“两路一道”沿线、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和居民小区内外有碍观瞻、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残垣断壁,按照“两下两进两拆”中的“两拆”要求,全面进行拆违、拆围、绿化、粉刷、美化,涉及违法建设的坚决拆除。
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要集中精力、物力、人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并建立长效长态机制,坚决杜绝反弹回潮,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15日前在市内各类媒体排名公布。
特此通知
太原市创城指挥部综合协调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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