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4 09:30
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 东营市住建局
到2020年底,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东营区、东营开发区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其他县区分别有1个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底,东营区、东营开发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区城市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成[2019]56号)和省住建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安排,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多次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于2019年9月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12月底省里方案印发后进行修改并再次征求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20个市直部门单位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41条,其中25条采纳,6条未采纳,10条部分采纳。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东营区、东营开发区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其他县区分别有1个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底,东营区、东营开发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区城市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与省方案要求一致,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专业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五大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主体。《实施方案》规定,不同场所实施不同分类类别:住宅小区、村居实行三分类,有条件的增加厨余垃圾分类;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按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类,集中供餐的增加餐厨垃圾分类;公共场所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
(一)工作任务
1.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置
(1)每个小区或村居集中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垃圾桶,其他的投放点设置其他垃圾桶。
(2)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办公场所在每楼层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类垃圾桶,集中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桶。
(3)餐饮经营场所和食堂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四类垃圾桶,厨房中安装筛网、隔离池、油水分离等装置,对餐厨垃圾实行油、水、渣分离,有条件的或者运输距离特别远的可以配置相应规模的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备。
(4)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四类垃圾桶。
(5)市政道路、园林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商业等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垃圾桶。
2.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机制。主要任务是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许可,做到专车专用,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分类标识。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加强监管。重点是建立由专业公司统筹负责可回收物收运、兼顾有害垃圾收运的机制。另外,餐厨垃圾仍由特许经营企业统一收运,其他垃圾仍由环卫专业运输单位收运。
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
(1)其他垃圾。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配套应急填埋场,广饶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应急填埋场建设。
(2)厨余垃圾。实施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二期项目。探索采用生物方法处理厨余垃圾。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措施。
(3)有害垃圾。东营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蓝色经济产业园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建设。
(4)可回收物。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集大件垃圾拆解、有害垃圾贮存、可回收物分拣等功能于一体。
(5)专业垃圾。园林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处理场建设。
(二)推进措施
1.实施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住宅小区、单位、公共场所等不同主体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和责任人职责。
2.开展垃圾源头减量行动。引导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公共机构推行绿色办公,优先采购可以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推动星级宾馆饭店限制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倡导绿色消费。
3.启动垃圾分类示范创建试点。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小区(村居)、示范单位、示范处理企业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标准,建立基础台账、奖惩榜、公示榜等管理激励督促制度。
4.强化垃圾分类全过程监管。建立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评价、社会全面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5.创新垃圾分类处理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应用。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探索“社工+志愿者”模式。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6.搞好宣传教育引导。利用当地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手段开展宣传发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教育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创建活动。
(三)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2.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由县区(开发区)财政予以安排和保障,市财政予以奖励。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专项支持、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等政策。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信用建设体系。
3.广泛发动参与。发动党员干部、青年、妇女和广大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4.严格督导考核。定期督导调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等考评体系。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层治理体系。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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