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7 10:56
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
二是解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不足的问题。明确要求,未达标省份要在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2022年6月底,实现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三是解决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问题。明确了“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特别是在回收利用环节,由地方出台政策措施,确保辖区内分别至少有1家回收和利用企业或1家回收利用一体化企业,确保辖区内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和利用全覆盖,并做到定点定向。
四是开展多部门专项整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和贮存、登记和交接废弃物、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非法倒卖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企业违法违规回收和利用医疗机构废弃物等行为。
五是完善相关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部门之间加强信息沟通并建立协同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及时得到处置。落实各类废弃物的处置政策,合理减轻医疗机构处置的费用负担。另外,做好相关的宣传引导,使得社会公众正确认识医疗机构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理性看待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价值和安全性。
《方案》在每项措施后都明确了负责部门,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地区及时制定或完善配套措施,细化工作举措,同时要求牵头部门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分析,确保政策全部兑现,取得扎实成效。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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