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8 10:48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为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和任务,按照《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67号)《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环办土壤函〔2017〕1896号),以及《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9年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做好河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河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及纠偏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洛阳、新乡、驻马店试点工作经验,2019年12月全面启动初步采样调查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河南省行政辖区内,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的基础上,经过风险筛查及风险筛查结果纠偏工作后,拟开展初步采样的在产、关闭搬迁企业疑似污染地块(以下简称疑似污染地块)。
本方案规定了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工作中土壤和地下水布点、采样、样品保存和运输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
对于近5年内曾开展过土壤或地下水环境监测,其调查评估、调查方法满足本次调查布点、采样技术要求且未新增污染源的地块,可不开展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利用已有数据开展风险分级。对于已有监测成果不满足本次调查布点、采样技术要求的地块,应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规定补充缺失项目或重新开展布点采样工作。
三、组织实施与工作程序
(一)组织实施
河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工作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统筹管理,各省辖市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为初步采样技术支撑部门,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为初步采样质量控制技术支撑部门。
市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负责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布点、采样,以及样品保存、运输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并负责确定初步采样技术支撑部门与质量控制技术支撑部门、组建专家库;负责专业机构、技术支撑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
市级专业机构负责制定布点采样方案、现场采样、样品运输,以及样品检测等;编制布点采样方案的专业机构,负责组织专家对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方案进行审查;市级初步采样质量控制技术支撑部门,负责对现场采样过程、样品检测等进行质量控制。
(二)工作程序
疑似污染地块初步采样工作程序包括:识别疑似污染区域、筛选需布点的区域、制定布点计划和采样点现场确定、样品采集、样品保存与运输、样品检测,工作程序见图1。
初步采样工作推荐采用“一段式”工作模式,即由一家专业机构承担全部初步采样工作;不具备“一段式”工作条件的省辖市,可采用“二段式”,即布点、采样、样品保存与运输等由一家专业机构承担,样品分析测试工作由另一家专业机构(实验室)承担,市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应统筹做好两个专业机构之间的工作衔接管理。
(三)人员要求
市级专业机构应指定具有污染地块调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组长,小组组长应具有2年以上污染地块调查经验;小组成员应具有环境、土壤或水文地质等相关基础知识,至少1人应参加过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的专项培训;应指定1人专门对关键工作程序进行文字和照片记录。
图1 疑似污染地块布点采样工作程序
(四)经费保障
本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按职责分工予以分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各级政府均应将调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布点采样方案
(一)识别疑似污染区域
基于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阶段获取的相关信息,结合踏勘,综合考虑污染源分布、污染物类型、污染物迁移途径等,识别疑似污染区域,并拍照记录。
原则上可参考下列次序识别疑似污染区域及其疑似污染程度,也可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1. 根据已有资料或前期调查表明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
2. 曾发生泄露或环境污染事故的区域;
3. 各类地下罐槽、管线、集水井、检查井等所在的区域;
4. 固体废物堆放或填埋的区域;
5. 原辅材料、产品、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危险废物等生产、贮存、装卸、使用和处置的区域;
6. 其他存在明显污染痕迹或存在异味的区域。
对于在产企业,还应了解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设施布局等,重点关注污染物排放点及污染防治设施区域,包括生产废水排放点、废液收集和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堆放区域等。
按照“附件1 疑似污染地块布点信息记录表”记录疑似污染区域信息。
(二)筛选布点区域
原则上每个疑似污染地块应筛选不少于2个布点区域。
若各疑似污染区域的污染物类型相同,则依据疑似污染程度并结合实际情况筛选出布点区域。
若各疑似污染区域的污染物类型不同,如分别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则每类污染物依据其疑似污染程度并结合实际情况,至少筛选出1个布点区域。
可应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辅助筛选布点区域。
按照“附件1 疑似污染地块布点信息记录表”记录布点区域信息,并绘制疑似污染地块各疑似污染区域总图。
(三)制定布点计划
1. 布点位置
(1)土壤布点位置
对于关闭搬迁企业,土壤布点应优先选择布点区域内生产设施、罐槽、污染泄露点等疑似污染源所在位置,并应在不造成安全隐患或二次污染的情况下确定(例如钻探过程可能引起爆炸、坍塌、打穿管线或防渗层等)。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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