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2 13:00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据悉,吉林省为全面推动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统筹提高各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大力提升“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能力,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联系,相关厅局共同参与编写了《吉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邮编:13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1月11日
吉林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推动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统筹提高各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大力提升“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能力,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把禁止“洋垃圾”入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标志性举措,持续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迈出坚实步伐。我省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相对较高、利用不充分,非法转移倾倒事件仍呈高发频发态势,既污染环境,又浪费资源,与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和推动“无废社会”建设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
今年年初,由于我省各地固体废物处置基础设施较为薄弱,与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要求差距较大,同时,受人力、物力和资金的限制,按照国家方案要求如期完成试点任务的可能性较低,并未向国家推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候选城市。按照省政府领导 “正因为基础差,城市意愿低,更应该组织推动,加快补齐短板” 批示要求,结合我省各地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和发展要求,统筹推进我省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打牢基础,通过开展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将工作基础好、城市优势明显和政府意愿强烈的城市,推荐参加下一批次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选择典型城市先行先试,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吉林作出贡献。
(三)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创新驱动。着力解决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畅、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设施选址难等突出问题,统筹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与共性难题,加快制度、机制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分类施策。各地根据区域产业结构、发展阶段,重点识别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精准发力,持续提升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坚持系统集成,注重协同联动。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目标,系统集成固体废物领域相关示范经验做法。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衔接,推动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循环化。
坚持理念先行,倡导全民参与。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无废城市”建设重要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杜绝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范围及目标。
范围:全省各地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目标:到2021年6月底前,围绕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各地在固体废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主要农业废弃物利用率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全面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培育一批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骨干企业。通过建设“无废城市”深化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示范模式,为推动建设“无废社会”和创建国家“无废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2019年12月底前,按照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发挥导向引领作用,与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衔接融合。健全固体废物统计制度,统一工业固体废物数据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完善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统计方法。(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省畜牧业管理局参与)
优化固体废物管理体制机制,强化部门分工协作。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深化地方机构改革为契机,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提升监管能力,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明晰、协同增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机制。(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地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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