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9 14:53
来源:生态环境部
应该说每次应急监测工作,头三天监测人员很少睡觉,第一是摸清污染物种类,我们要查阅各种资料、标准标准,筛选出可能的特征污染物信息,最后再结合现场排查和监测情况确定特征污染物,因此时间上会有一些滞后。关于六项常规监测指标,一是因为我们国家近年来在环境空气的自动监测能力方面有跨越式的发展,已经实现跨越式能力提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大家都知道,如果发生空气污染,爆炸燃烧,只要有燃烧的话PM2.5会有反映,有机物燃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也会升高,响水事故早期,氮氧化物、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就有超标现象,这是一个基本参数,因此可以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实时数据。
但是对于特征污染物,因为我们要进行排查,要排查需要用大型的仪器,实验室做,从采样到回实验室路途,加上大型仪器需要时间比较长,特征污染物信息发布往往比较滞后。当然,有一些特征污染物缺乏现场的便捷快速监测方法,也造成特征污染物比常规的六项指标信息发布滞后,希望大家理解。
再一个,就是说评价跟感受可能有差异,这其中也有一个原因,特征污染物的评价标准还不太完善,有时候评价没有标准,尤其是敏感点居民区或者学校,目前没有专门的环境质量标准,我们有的是车间标准,可能这个评价也带来了一些跟感受不一致的地方。
关于下一步改进应急监测,生态环境部也非常重视,去年已经发布了文件,要求地方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文件既对硬件有要求,也对软件有要求。我们知道应急监测一定要靠平时的积累,平时的演练,平时的准备。因此,我们要求,一是定期开展演练、演习,不演练不演习的话,真正来污染事故的话现场比较乱,肯定会数据无法及时提供。二是要求大型化工园区安装监测预警系统,一旦发生泄露或者污染事故及时报警,有针对性及时的处理,处置,或者是做好公众的撤离。三是进一步完善特征污染物的环境质量评价方法,借鉴国外的环境质量标准,制定了符合我国实际环境质量标准,这样的话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评价有法可依,有标准可依据。四是加快推进现场的监测方法出台,我们今年已经开始启动了现场监测方法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经过验证,方法成熟可靠的,尽快转化成标准,为现场监测提供支持。
2019年第一季度进口固体废物343万吨 同比减少37.6%
路透社记者:请问“洋垃圾”禁令进展成效如何?另外新的一批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要在7月1号开始实施。 据了解,到现在为止从事相关固体废物进口和加工的贸易商还没有收到新的进口许可和相关配额,导致国内外市场情绪非常紧张。请问目前生态环境部和各地省厅收到的进口申请情况?通过审核的申请者预计会在什么时候答复?
刘友宾:2019年以来,我部会同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继续坚定不移的落实禁止洋垃圾进口这一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平稳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2019年第一季度进口固体废物343万吨,同比减少37.6%,其中,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进口量为271.5万吨,同比减少38.5%。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力争法律早日修订出台,为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二是推动国际公约对塑料废物管控。2019年5月,在巴塞尔公约第14次缔约方大会上积极倡议全面管控塑料废物的越境转移。在我国代表团的坚持和努力下,“缔约方可采取更严格要求”“进口塑料废物可参照执行相关国际和国家技术文件”等写入公约附件,即各缔约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禁止进口此类废物。
三是加强对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监管。5月15-24日期间,我部对进口铜废碎料、铝废碎料和废钢铁等非限类固体废物的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不予受理其进口固体废物申请。
四是稳妥做好下半年废金属进口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去年12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将废钢铁、铜废碎料、铝废碎料等8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非限制进口类调入限制进口类,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
2019年4月下旬,已通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通知有关企业,5月起即可向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交进口废金属申请。对于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我部将加快审批节奏,力争6月底前审批发放下半年第一批废金属进口相关许可证。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均已就绪,审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2019年1-4月长江经济带Ⅰ~Ⅲ类水比例81.2 % 同比上升 8.7个百分点
澎湃新闻记者:请问目前长江经济带水质状况如何?哪项水质指标问题比较突出?监测工作在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上有什么举措?如何发挥考核倒逼作用?
柏仇勇:谢谢你的提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我部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同发改委制订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推动长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长江经济带共设置了94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监测表明,2018年长江经济带水质良好,Ⅰ~Ⅲ类水质断面占79.3%,同比提高5.4个百分点;劣Ⅴ类占1.9%,同比降低1.1个百分点。2019年1-4月,长江经济带水质良好,Ⅰ~Ⅲ类比例为81.2 %,同比上升 8.7 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 1.3 %,同比下降 2.2个百分点。长江经济带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呈好转趋势。
为了更好地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我们正在全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的三个方面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为更好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我们正在全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工作。印发实施《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试行)》,每月发布环境质量报告,每季度通报预警信息,落实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去年11月份,我部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办公室联合在成都召开推进会,推动开展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预警工作。二是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为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厘清各方水污染防治责任,按照长江经济带省、市、县三级跨界责任断面自动监测全覆盖的要求,新增了780个断面,本着“应建则建、能建即建”的原则,对668个跨界责任断面开展水质自动站建设或改造升级。三是启动长江干流生态环境无人机遥感调查。对长江干流及重要湖泊排污口全面调查,建立问题清单,综合分析生态环境状况变化。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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