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13 13:47
来源:成都市政府
(五)建设垃圾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加快推进成都餐厨废弃物收运系统项目垃圾清运数字化管理系统。该项目于2016年2月启动建设,2017年12月建成投运,平台功能主要是在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理信息化系统平台,实现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全程监管信息化。(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三、进一步加快重点流域、区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加快推动沱江流域和岷江流域重点区域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全覆盖,提高生活垃圾焚烧率,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垃圾处理信息化监管系统。
四、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指示精神,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目标完成。有关区(市)县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组,统筹辖区内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涉及环卫设施“邻避”类项目的区(市)县,要由政府分管领导全程统筹,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和“邻避”事件应急预案,分节点推进建设工作,同时做好民意疏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控涉稳风险,做到维护稳定和项目落地两不误。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属地主体责任。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和有关区(市)县政府、有关单位是开展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责任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明确“任务书”、制定“路线图”、确定“时间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考核,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市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履职到位,加强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协调服务、技术支持和资金扶持等。
市城管委牵头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餐厨废弃物收运系统、生活垃圾转运站设施建设推进工作及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的实施,拟定设施建设推进计划,确定设施建设节点目标,督促检查考核设施建设推进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设施建设的投资管理和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管理,协调安排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协调项目业主单位申报项目核准审批等相关工作。
市经信局牵头负责协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项目业主单位申报电力上网审批和项目用气等相关工作。
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协调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业主单位报建审批和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协调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业主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和项目环保验收等工作。
市水务局牵头负责协调垃圾处理项目业主单位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论证报告审批等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协调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业主单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的规划许可等工作,依法依规加快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规划审批,负责指导相关区(市)县将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新增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并指导做好用地预审和用地报征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试点推进。积极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等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系统试点建设,确保设施安全、环保、稳定运行。
(四)加强宣传引导。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垃圾处理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垃圾处理与环境保护,垃圾处理与资源利用等相关知识,在全社会树立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观念。完善公众参与和政府决策机制,加强公众监督。
附件:成都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实施项目计划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8日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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