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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常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时间:2019-04-24 10:34

来源:常州市政府官网

二是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城区绿化建设,裸地实现绿化、硬化。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年底前,市区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3%以上,溧阳市建成区达到80%以上。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严格诚信考核,落实惩戒措施。运用车载光散射、走航监测车等技术检测评定道路扬尘污染状况。

三是推进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严格实施《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健全港口粉尘防治与经营许可准入挂钩制度,取缔无证无照和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干散货码头。年底前,录安州码头完成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四是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严控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釆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五是严格降尘考核。定期通报镇、街道降尘监测和考核情况,有效提升区域扬尘网格化监管水平,严格控制区域降尘量,降尘不得高于5吨/月 平方公里。

4. 深化VOCs专项治理。按省统一部署,建立重点源VOCs治理综合管理平台。列入省VOCs名录和重点监管名录的企业均编制“一企一策”方案。2019年全市重点行业VOCs排放比2015年减排30%以上。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化工行业全面应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化工园区完善LDAR管理平台。全面完成VOCs 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的治理项目;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或停产整治。开展专项执法行动,6月底前,重点对采取单一治理措施的企业进行抽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向社会公开存在治理效果不达标、造假等行为的第三方治理单位,禁止其在本市开展相关业务。

5. 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加大排查力度,严格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依法注(吊)销相关生产许可;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

6. 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强化属地政府责任,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使用量,加强畜禽养殖场废气治理,减少氨挥发排放,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

7. 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餐饮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应当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提高油烟和VOCs协同净化效率,开展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试点。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推进烟花爆竹污染防治,从2月1日起,市区相关区域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8. 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年底前实现7天预报能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调整预警分级标准。实行“省级预警,市县响应”,科学实施污染“削峰”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生产调度令制度。定期更新工业企业限停产、工地停工等应急管控清单,按照“一厂一策”原则确定精准有效的减排措施,并向社会公开。加强应急管控豁免管理。制订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重大活动期间,协同强化联防联控措施,确保活动主办城市及其周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减排、扩容”两手发力,扎实推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水生态修复保护、水环境治理改善“三水并重”,加快长江、太湖和农村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扎实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断面长制。

1. 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按照“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监测、预警应急”的要求,构建全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严格水源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藻草管控机制和水质监测预警机制。开展日供水量千吨以上或供水人口万人以上乡镇、农村水源地的调查和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推进全市 “双源供水”和自来水深度处理两个全覆盖,实施从水源水到龙头水全过程监管,努力推进全市从安全供水向优质供水转变。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年度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完成长荡湖、滆湖生态安全调查评估工作。

2. 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一是推进城乡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金坛区金花河、运粮河完成整治,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完成全市黑臭水体清单中剩余的65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市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畅通河网水系,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打通断头浜。推进城乡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建设。加强市区通江河道整治,加大北引长江清水能力,继续实施畅流活水工程。二是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加快建设截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2019年,全市新建污水主管网138km。加强企事业污水接管,全面排查企事业单位污水未接管或未处理情况,按照“宜接尽接” 原则,对机关、学校、医院、公厕、一般工业企业、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宾馆、饭店和浴室等10类企事业单位污水实施限时接管,4月底前补充完善接管单位清单,年底前完成接管任务,基本消除企事业单位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情况。推进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万吨/日以上。2019年,完成溧阳市花园、南渡、社渚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工程,金坛第一污水处理厂、武进武南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新扩建工程开工建设,常州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溧阳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完成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任务。同步加快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三是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组织实施太湖流域新地方标准,6月底前,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技术论证,明确提标技术路线;需采取工程措施的,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四是规范污泥处理处置。6月底前,武进区夹山污泥处置工程、新北区江边城市污泥焚烧处理中心正式投运,国电生活污泥焚烧处置一期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城区污泥全量无害化处置;推进溧阳市、金坛区污泥处置达标建设,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实现区域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或资源化利用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严格执行污泥转运“联单制”,污泥运输车船全部安装GPS,强化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五是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完善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各项管护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智能化管理模式,加强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河长制工作考核,推进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全面达成河长制建设目标。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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