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5 14:09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打赢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抓好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信息采集、分析、利用能力,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应用,创新生态环境精准化监管模式,利用大数据增强综合执法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科学布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系统谋划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统一规划监测监控网络布局,实现全省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全覆盖。
统一平台,数据共享。统一省、市、县三级数据管理和共享,实现一次采集、多处使用,坚持监测监控与监管执法有机联动,及时快速捕捉并反馈异常环境污染信息,支撑精准监管执法。
依据需求,注重实效。根据当前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环境管理实际需求,开展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和重点专项能力建设,补齐能力短板。
明晰事权,分级建设。按照各方事权,合理划分省级与地方建设责任,落实分工合作,明确与事权相匹配的经费支出责任。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全省“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趋于完善,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预报能力明显提升,实现PM2.5精准管控、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有效应对。污染源监控能力显著增强,污染源排放与环境质量综合关联分析能力显著提升,实现“三个说得清”。全省整体监测监控能力达到“全国一流”水平,能够为环境管理和精准执法提供坚强保障。初步形成与我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相适应的现代化环境监测监控新体系。
1.实现全省省级地表水考核断面、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考核断面、生态补偿断面、主要入江支流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断面自动监控率100%,化工园区下游主要河流初步具备水质自动监控能力。提升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的整体分析和深度挖掘能力,实时监测监控水质变化规律,及时掌握水质异常,快速判断污染来源,提高水质预警预报能力。
2.完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实现全省市、县(市、区)、重点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控全覆盖,构建省内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初步形成重点工业园区、港口大气监测监控网络。构建省级大气超级站观测网,以常规监测为基础,形成特征污染因子观测及深度分析能力,实现空气质量精细化预警预报能力提升至10天,预报准确率提升至80%以上。
3.加强执法监测监控,促进精细化管理和精准治污。围绕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并形成全省一体、实时响应的生态环境无人机监测网络,在污染源监督执法监测、生态红线管控监测、突发事件应急监测等方面实现业务化应用,并通过统一平台进行综合管理,为江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科学决策、精准治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构建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推进噪声监测全省联网;在火电、污水处理、固废处置三个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全面试点工况在线监控;对重点排污单位监控视频、国家级生态红线区监控视频、全省移动执法记录视频实现省级联网;对全省储油库及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装置实施在线监控;构建国家-省-市多级“天地车人”一体化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以我省长江经济带和沿海地区为重点,强化对工业园区的在线监管,在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建设集监测、监控、应急、固废、管理于一体的“绿色园区”云平台;建设生态环境综合分析系统,搭建省市两级安全可靠、标准规范、兼容性可扩展性强的监测监控信息化基础设施;大型煤炭、矿石码头粉尘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构建重型柴油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推进工程机械安装适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加快建设船舶尾气排放遥感监测系统。
4.构建全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系统,新建一批生态地面观测站点,用于全面开展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和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空间监测监控。加快发展省市两级生物监测能力,优先保障生物多样性和生物毒性检测分析能力建设。逐步完善全省农村环境监测网络,3年内每个乡镇至少布设1个村级监测点位。形成全省范围内生态环境状况的高效、实时、动态监测能力。
5.全面提升全省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标准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环境监测核心竞争力。省环境监测中心建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和质控中心,全面形成“高、精、尖”分析测试能力,实现硬件装备、监测能力、技术体系与国际接轨。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站建设,同时在原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特点,在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水生生物、土壤等多方面形成各具特色、相互补充的监测能力格局。
三、建设内容
(一)完善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覆盖重点断面。
按照“省级考核,省级监测”的要求,推进全省重点断面水站建设,实现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提升水质预警预测能力,为精准治水提供有力支撑。共新建318个水站,包括169个省考断面水站、15个跨界断面水站、3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站、8个省级区域补偿断面水站、1个入海河流水站、9个入江支流水站、54个化工园区下游水站、31个近岸海域水站。更新改造126个已建水站,包括39个地方建设的省考断面水站、52个省级建设的省考断面水站和35个省级建设的太湖流域水站。建设1个全省水环境自动监控预警预报系统。
1.省考和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
新建169个省考断面,更新改造52个省建省考断面和39个地方建省考断面水站。我省380个省考断面中,具备水站建设条件有373个断面,已建水站204个(国控站109个、省控站56个、地方站39个),新建169个。2019年12月底,新建97个长江流域省考断面水站,2020年12月底,完成剩余72个省考断面水站建设,配备水质五参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流量等监测指标;2019年4月底,改造39个地方水站。2020年12月底,改造52个省考断面水站。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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