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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时间:2018-09-29 09:52

来源:生态环境部

  二十六、大量垃圾渗滤液得不到有效处置。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规定,2011年7月起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自行处理渗滤液并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标准实施后,福建省在“十二五”相关规划中提出要求,但落实和监管不够到位。督察发现,全省县级及以上地区的53个垃圾填埋场中,8个未建设渗滤液处置设施,16个渗滤液超标排放。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长期违规堆存污泥,堆存量达51.8万吨,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该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未作防渗,实为渗坑,并设置可偷排软管。三明市尤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标排放,现场监测,排放的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684毫克/升。平潭实验区生活垃圾简易堆存,截至督察时已达50万吨,无任何防渗设施,每年约7万吨渗滤液直排入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高达1250毫克/升和164毫克/升,污染问题突出。

  (一)大量垃圾渗滤液得不到有效处置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底前完成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针对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和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逐一组织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治计划和措施、资金安排、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截至目前,未建成渗滤液处理设施的8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已整改完工4座(德化高内坑、火烧寮、政和县、顺昌县),试运行4座(泉州室仔前、泉州泉港、宁德单石碑、平潭);16座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已整改完工7座(浦城、尤溪、上杭、古田、福安、莆田大湖、柘荣),试运行8座(武平、松溪、闽清、漳浦、南靖、南平文田、邵武、厦门寨后),永春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设备安装。

  2.针对各地反映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省住建厅、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和存量垃圾场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作了进一步明确。

  3.强化督查考核,实行月调度、督查、通报,对进度滞后县市进行约谈,省住建厅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发专函14份,督促相关地方加快渗滤液治理工作。将渗滤液整治纳入干部挂钩基层机制督促落实,并纳入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绩效和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加以推进。

  (二)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9年6月底前完成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制定完成《福州市红庙岭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2.开展红庙岭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治。一是停止向红庙岭运送污泥。二是立即拆除可偷排软管。三是建设移动式渗滤液应急处理设施,2018年6月投入运行。

  3.建设完善红庙岭垃圾渗滤液污染处理设施。一是已拆除可能存在偷排嫌疑的软管。二是渗滤液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额830万元,达到整个工程的8%。三是增加尾水应急排放管道工程,累计完成投资约1350万元,达到整个工程的51%。四是原调节池进行防渗改造和加盖工程与新建10万吨渗滤液调节池工程合并成红庙岭垃圾渗滤液调节池整治工程实施,目前累计完成投资约4966万元,达到整个工程的27%。五是红庙岭填埋场雨污分流系统修复工程建设任务已于2017年10月完成。七是移动式渗滤液应急处理设施已安装并投入使用。

  4.省住建厅强化督查考核,每月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开展实地督查,给福州市发专函督促加快整治进度。福州市已建立月调度、督查和通报制度,每月对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开展现场检查。

  5.福州市环保局对红庙岭垃圾填埋场每月开展2次日常环境执法检查,每季度对其地下水及臭气进行监督性监测,每年对填埋量进行调查统计。目前未发现有渗滤液直排或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三明市尤溪垃圾填埋场问题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尤溪县垃圾填埋场新增的渗滤液NF分离处理系统已于2017年5月13日投入使用,根据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情况,出水水质各项指标均能稳定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2.三明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省住建厅安排专家进行现场督导。三明市住建局对尤溪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及复核。尤溪县环保、住建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四)平潭实验区生活垃圾简易堆存问题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推进存量垃圾清理工作。2018年5月18日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式并网发电。

  2.实施渗滤液应急处置。采取集装箱式DTRO系统对澳仔底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进行应急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金井湾再生水厂再处理。应急处理一期工程已于2017年5月完成并投入使用,为强化渗滤液应急处理能力,新增250吨/天DTRO渗滤液处理设备,并于2018年4月8日安装完成。

  3.完善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制定平潭北厝澳仔底垃圾填埋场风险评估和整治方案,建设完成澳仔底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标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成截洪沟系统、垂直防渗帷幕以及两个3500平方渗滤液收集应急收集池,完成垃圾填埋场临时封场覆盖和垃圾堆体渗滤液收集抽排系统。启用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的200吨/天固定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累计输送渗滤液2500余吨。

  二十七、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存在缺口近4万吨/年。截至督察时,全省待处置飞灰量11.55万吨,主要分布在泉州、莆田、南平,大量危险废物暂存,环境风险隐患较大。根据泉州市政府要求,石狮、晋江两市应于2013年底前建成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并投入使用,但都没有按期完成。石狮市2016年8月建成填埋场,但仅四个月就已填满,督察时仍有1.4万吨飞灰等待处置;晋江市飞灰填埋场尚未完成选址。莆田市垃圾焚烧厂应配套建设飞灰填埋场,但至今尚未建成,2.8万吨飞灰长期暂存厂内。

  (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缺口问题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建阳、莆田等2座飞灰填埋场整改,石狮飞灰填埋场已投入试运行;晋江市建设金井镇飞灰填埋场,确保于2018年底前建成;晋江市英林镇和永和镇飞灰填埋场作为保障性项目,按计划建设。目前:金井镇项目投资1321万元,累计完成工程量的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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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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