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6 17:25
来源: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全面改善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齐齐哈尔市近日发布《齐齐哈尔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室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
《齐齐哈尔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十三届三十三次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室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全面改善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根据中央和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十六届二次人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协调发展新理念,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机制,顺应农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盼,破解发展不充分的新问题,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基础,以村屯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干净整洁、生态宜居和乡村特色为导向,建立完善政府推动、群众主体、多元投入、长效管护、社会参与、部门协作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格局,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各地实际情况,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勤俭节约,务实高效,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突出乡村特色,保持田园风貌,体现地域风格,注重留住乡愁。
——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坚持“多规合一”,做到先规划后建设,用规划管建设,用规划管整治。坚持先易后难、典型示范、有序推进、逐步完善、整体提升。
——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充分依靠乡村两级责任主体来组织实施,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态势。
——突出专业、科学指导。在农村村庄规划、厕所改造、污水处理、垃圾治理、秸秆利用等各个方面都要用专业规范和技术导则,科学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突出管理,探索形成合理的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长期稳定运行。
——全面治理、注重实效。整体推进,不留死角,从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之处着眼,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确保取得实效。
——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结合脱贫攻坚,协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形成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等治理体系和村容村貌管护机制。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初步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行政村通村硬化率达到100%。全市行政村所在地100%实现绿化,90%以上村屯实现绿化。基本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目标,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有效解决。
第一类:美丽宜居型行政村。经济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城中村和城市近郊村、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重点水源地保护区、3A级以上旅游景区核心区或周边行政村,建立生活垃圾收运治理体系,全面完成卫生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内道路硬化、亮化、绿化、美化等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环境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第二类:改善提升型行政村。有一定基础条件的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中心屯,加大整治力度,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力争实现90%左右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有较大提升。
第三类:基本保障型行政村。主要是目前不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地处偏远、规划撤并不再保留和基础条件较差行政村,在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确保村内生活垃圾及时收运处理,基本建立环境卫生日常管护制度,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完成三类行政村整治目标任务20%、40%和40%的进度。完成三年整治后,第一类行政村力争达到全市行政村总数的15%以上、第二类行政村力争达到全市行政村总数的22%以上。40%以上的中心屯达到二类村整治标准。
到2020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十有十化六无”目标,即:垃圾治理有设施、有队伍、有机制,污水治理有联动、有管控、有治理,农村改厕有标准、有模式、有政策,粪污利用有提升;村容村貌实现道路硬化、村庄绿化、庭院美化、主街亮化,村庄规划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全域化,建管机制实现制度化、模式化、长效化;力争村内无垃圾、无臭水、无散养、无私搭乱建、无残垣断壁、无柴草垛。
四、重点任务
(一)突出强化三个专项治理
1.强化垃圾专项治理,重点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综合体系建设。全市确定1—2个示范县,各县(市)和梅里斯区至少确定2—3个示范乡镇、按照三类整治村标准分别各确定2—3个示范村;其他六个区至少确定1—2个示范村。总的要求,要依据区位、人口、交通和经济状况,分类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户定村收镇运分片处理”“户定村收镇运县处理”“户定村屯就近就地处理”和市场化运营等村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进行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一类村中的中心村、城中村、城市近郊村和3A级以上旅游景区核心区或周边行政村可采取“城乡环卫一体化”“户定村收镇运县处理”及市场化运营方式。一类村中的其他村和二类村,可采取“户定村收镇运分片处理”“户定村屯就近就地处理”和市场化运营的方式。三类村可采取“户定村屯就近就地处理”、几个村设立一个集中填埋点及市场化运营方式。合理测算处理能力缺口,修编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新增处理能力建设或原有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满足农村垃圾处理需要。着力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严重不足现状,对第一类、第二类整治村增设公共垃圾箱、配备垃圾清(转)运车和在环境敏感地区建设村级垃圾收转站进行重点支持。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清理村内积存生产生活垃圾,建立已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止,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禁止城市垃圾向农村堆弃,防止各类垃圾“上山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面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率。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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