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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废行动2018”第二批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涉危险废物问题)

时间:2018-07-26 16:54

来源:生态环境部

清理情况:存放在该公司车间内80吨疑似危废沾染物(即暂存在原料车间的红色粘土),经株洲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分析,六价铬、总铬均未检出。据此,5月22日,县环保局出具了《关于对茶陵县湘南皮革有限公司疑似固体危险废物的认定意见》,于5月25日全部送茶陵县垃圾填埋场作为生活垃圾覆土填埋处置。危险废物贮存间已按要求采取“三防”措施,新建了导流沟和收集池。贮存在专用仓库的15.45吨含铬污泥和1.54吨废皮革屑,于5月25日全部送至有处理资质的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水收集池内的废水、厂区沟渠残留废水已全部处理并达标排放。5月15日至6月30日,共处理废水约1534吨。对废水收集池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修缮,共清理含铬污泥1106.87吨,已于7月5日前全部安全转移至有处理资质的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溯源情况: 2018年2月13日,茶陵县湘南皮革有限公司在清理维护废水收集池过程中,擅自将池内污水污泥转移暂存在厂外泥坑内,被茶陵县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为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该公司在将污染物及沾染物全部转移至原收集池后,又将可能受到污染的泥土全部挖出运至厂内存放至今,数量约80吨左右。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茶陵县湘南皮革有限公司因含铬皮革废碎料贮存场所未落实“三防”中的防流失措施,且地面积水较为严重,涉嫌危险废物“三防”措施不规范,茶陵县环保局于2018年5月16日依法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8年5月3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为5万元整。此外,该公司因废水调节池靠厂房一侧污水漫过池体的防渗高度,与池体上方的土壤直接接触,涉嫌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县环保局于2018年5月17日依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于6月2日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企业负责人陈春生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问责情况:茶陵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对茶陵县虎踞镇人民政府环保专员罗恒、茶陵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股股长彭丁勇和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谢昱等3名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18年7月13日在茶陵县环境保护局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

11.问题编号:06-举报-13

主要问题:江苏省高邮市光明化工厂已于2016年3月关停取缔,现仍有约400吨精馏残渣长期存放。

清理情况:该点位遗留的危废由当地政府委托运输单位将其运至危废处置单位高邮康博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进行了合法处置,目前已经全部处置完成。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地危废为企业自己产生未及时合法处置。

处罚情况:2016年3月,高邮市政府对该厂依法关闭。

问责情况:针对此事,高邮市纪委对高邮卸甲镇环保助理王国平进行了提醒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扬州市生态环境网》按要求每周四公示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后最后一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

12.编号:61-新1

主要问题: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距离信江约150米处有一非法废旧塑料破碎加工点,现场堆约10吨废旧塑料,并混有农药瓶、医疗废物、废机油桶、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无防渗措施,清洗废水直排。

清理情况:采取断水、断电,对医疗废物、废机油桶、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进行分拣并转移至贵溪市危险废物暂存库,废塑料运至弋阳县晶冠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处理,拆除生产设备。现场已于5月10日全部清理完毕,设备已经拆除。

溯源情况:本地(废品收购而来)。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江西省贵溪市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对李美平处罚1万元人民币。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

问责情况:贵溪市人民政府对滨江镇政府环保工作分管领导、滨江镇常务副镇长乐黄金进行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贵溪市人民政府网站》2018年7月13日进行信息公开。

13.编号:61-新17

主要问题: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童家镇320国道附近一塑料破碎加工点,堆放30吨以上的编织袋(含少量疑似危险废物),清洗废渣超过3000吨,地面未做防渗处理。

清理情况:造粒厂所有加工机器设备和作业工棚已拆除,堆场回收的编织袋和塑料粒子全部运往鹰潭余江县李书文废品收购站处理,印有硫酸铜字样的空废编织袋运至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鹰潭市环绿废旧物品利用有限公司进行暂存处理,渗坑的废水全部抽取运往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泥运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用新土对该渗坑进行填充覆盖,恢复原状。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造粒加工点30吨编织袋、少量危险废物(约20斤印有硫酸铜字样的空废编织袋),均系外面回收而来;3000吨的清洗废渣,实际上表面是一层清洗废渣约100吨,废渣下面是原童家镇老屋砖厂遗留下来的砖渣;对渗坑内的废水及附近水体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为三类水,未检测出重金属。

处罚情况:月湖区环保局对该塑料造粒加工点立案查处,责令该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现场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恢复原状,造粒加工点负责人董佳民已被移送公安行政拘留。

问责情况:童家镇属地责任落实不力,对童家镇镇长曾谷庆进行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月湖区政府网2018年6月26日公开。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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