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3 11:03
来源:南平市政府
(三)强化环境执法,确保监管到位。 各县(市、区)要加强执法检查,充分发挥环保监管网格体系作用,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促进企业守法自律。要综合采取行政、技术、经济等手段,做到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的优化调整。
(四)注重宣传引导,推动全民共治。 各县(市、区)要督促企业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让企业的治污减排在公众的监督下进行。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大对各项工作进展、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度,推动形成全民共治格局。
南平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号)和我市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围绕“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市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的目标,2018年,各县(市、区)要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污染地块得到安全利用,全市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8%。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一是抓紧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9月底前完成农用地表层土壤数据的上报;10月底前完成农产品数据上报;11月底前完成省级农用地详查报告上报等时间要求,加强质控检查,倒排工作计划,实行挂图作战,逐一明确各环节工作时间节点和要求。市环保局将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协商,对进展较慢、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 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工作,查明耕地、园地等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二是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 根据《福建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要求,以“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和“关闭搬迁企业场地”为重点,系统开展辖区内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铅酸蓄电池、危废经营等重点行业企业梳理筛查工作,确定重点行业在产及关闭搬迁企业名单,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企业基础信息采集,启动风险初步筛查工作。
(二)严格监管各类土壤污染源。 一是逐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进一步整合优化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和风险点位,开展定期监测,逐步掌握全市农用地、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情况。 二是加大重点监管企业监管力度。 各县(市、区)要动态更新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全面落实责任书签订工作,加大对重点监管企业的巡查力度,严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督促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每年自行对其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并及时备案。 三是完成重点监管尾矿库排查。 2018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全面完成辖区内尾矿库的风险排查工作,督促重点监管尾矿库所在企业完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按规定编制、报备环境应急预案。 四是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 2018年底前,要完成我市铅锌矿专项整治,督促采矿权人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开展土壤污染治理情况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五是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调查评估。 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辖区内在用、停用和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排查,摸清数量、分布及其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六是加强土壤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持续强化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辐射安全监管,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督促指导稀土、锆英砂等伴生放射性矿产开发利用企业每年对矿区和厂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 七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巩固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防治机制,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组织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方案,有效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八是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2018年底前,各县(市、区)要配合完成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实现省 — 市 — 县三级土壤环境数据共享、动态更新,并对接国家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发挥好福建省生态云平台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等方面中的作用。
(三)加强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 一是持续开展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工作部署,以土壤污染详查结果为依据,有序推进耕地、园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开展耕地、园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 二是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 要开展农用地周边重金属行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重金属污染突出区域农用地风险管控,特别是在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业地质调查评价等工作中,被查出农产品超标和耕地轻度污染较为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 三是加大耕地环境保护力度。 加快编印南平市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全市产粮大县、蔬菜主产县、水果和茶叶重点县要全面制定完成土壤环境保护方案,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 四是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各县(市、区)要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逐步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体系。建设贮存和综合利用网络,选择部分水稻主产区、蔬菜主产区、水果优势产区和茶叶优势产区开展试点工作。 五是加强林地土壤环境管理。 各县(市、区)要严格控制林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易降解的农药,推广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措施;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对林地土壤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应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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