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02 13:36
来源:广东省环保厅
日前,广东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文如下: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发〔2018〕5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快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明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按照中央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和“摸底数、补缺口、查漏洞、压责任、严监管、强能力”的总体思路,全面压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健全回收利用体系,实施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妥善处理处置,保障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的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体系,建立相对完善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初步实现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管,有效控制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具体指标为:到2020年,全省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99%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二、全面加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三)统筹规划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统筹优化全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突出区域服务功能,切实加快推进设施建设步伐。各地级以上市要将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切实履行组织建设和保障运行的法定职责;加大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处置情况的排查力度,全面掌握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及区域分布等情况,明确处理处置设施的空间布局、工艺路线、建设规模等。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行业发展,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行业的主力作用和标杆作用,在全省形成数家管理强、技术精、业绩好的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骨干企业。(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参与,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各项均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四)加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广州、深圳、韶关、东莞等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市要加快建设处理处置设施或依托现有设施改扩建成综合性处置设施。加快推进粤东、粤西、粤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扩建广州、惠州危险废物安全填埋设施,到2020年力争全省年填埋处置能力增加10万吨;加快清远、佛山、肇庆、江门等市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建设,到2020年力争全省年焚烧处置能力增加20万吨。加快汕尾、肇庆、河源、阳江等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扩建广州和升级改造汕头、佛山、梅州、清远等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到2020年力争全省形成10万吨/年以上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五)加快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支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应用,拓展资源化利用途径。深入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工业“三废”资源化利用,建设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示范工程,支持“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塑料、建筑垃圾等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消纳尾矿、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构建以水泥、建材、冶金等行业为核心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系统。以江门、惠州、韶关等市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参与)
(六)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85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并落实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及运行费用,确保到202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到2020年末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等参与)
(七)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各地级以上市要根据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泥的处置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污泥处置设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形成与污泥产生量相匹配的处置能力,到2020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湛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14个市要继续扩大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20年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能力5273吨/日。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泥水并重”处理责任,构建稳定的污泥资源化利用消纳渠道,根据污泥特征因地制宜选用好氧发酵、工业制砖、水泥窑协同焚烧、热电厂及热力厂掺烧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处理。对污泥堆放点和不达标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进行排查和风险评估,制定治理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等参与)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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