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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时间:2018-04-19 15:55

来源:生态环境部官微

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去年年底已有1980个黑臭水体开工整治,为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生态环境部和住建部于4月1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下个月我们两个部将会组织10个工作组对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湖南、湖北等首批8个省区市开展专项督查。这次督查有五个特点:

一是形式督查和实质督查相结合,要力戒形式主义。一方面感官上不黑不臭,老百姓认不认是一个指标。第二个水质监测符不符合标准也是一个指标,这两个是形式督查,面上有没有完成任务。还有实质督查,污水治排环境问题是不是有效解决,是不是收集起来,收集起来排到哪里去了,是不是得到有效处理,对于把收集起来又排到下游去了这个恐怕不能认帐。

再就是沿河倾倒的垃圾是不是收集转运处理处置体系有效建立了,或者虽然是收集了,但是搞到别处去违规倾倒的也不行,都不算是实质性解决。这次督查的特点,就是形式督查和实质督查有机结合,力戒形式主义。

二是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首要标准,公众全程参与。专项行动之前,公众可以通过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举报疑似黑臭水体,刚才我已经向大家报告了6400多条举报信息,给我们排查提供了一个很重要指导。专项行动期间我们还会公布举报电话,公众举报的微信公众号,方便公众反映问题。专项行动结束以后,公众依然可以通过城市黑臭水体监管平台和公众举报微信公众号对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公众的参与是全过程,公众的满意度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首要标准。

三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这次是由生态环境部联合住建部一起来开展这项工作,我们两个部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合力来推动工作。与此同时,我们针对36个重点城市和部分抽查城市开展专项行动,各个省还要参照国家的工作机制开展本行政辖区的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这是一个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四是五步法系统推进,拉条挂账。专项行动将借鉴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经验,9月-10月还要对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提出约谈的建议,对约谈后依然整改不力的,将会纳入中央环境保护部督察进行问责。

五是滚动管理,不获全胜不收兵。这项工作即便是结束之后,我们也还是要滚动管理,凡是黑臭现象反弹的,群众有意见的,经过核实重新列入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整治,直至黑臭水体彻底解决长治久清。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你。

生态环境部将组织排查 为入河排污口登记建档

澎湃新闻:去年水利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针对长江经济带开展了排污口的专项检查,我想问一下排污口这次检查以后发现了哪些问题,对这些问题咱们采取了哪些措施?

张波:排污口管理是控制污染的一个关键,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排污口的管理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刚才您提到的是长江沿线的排污口的去年排查工作,是水利部门牵头我们参与的。实际上还有沿海的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机构改革以前入河排污口管理职能散落在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立足各自职责开展大量工作,有许多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但是由于各部门对排污口的理解不同、定义不同、统计的口径也不尽一致,导致排污口管理不够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水环境质量的改善。这次机构改革包括排污口设置管理在内一共有七项职责并入生态环境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的改革部署,会同各兄弟部门落实转隶工作,尽快履职尽责。

在各相关部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承发扬好各部门的好经验,进一步做好排污口的管理工作。主要有几方面的考虑:

一是各部门都有管理技术规范,要在现有的各类排污口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尽快形成统一的排污口技术管理规范。

二是组织开展排查,摸清底数,为每一个排污口登记建档。

三是明确各类排污口的责任主体,排污口是谁的,责任主体要明晰。

四是分类整治,通过取缔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不断提高排污口管理水平,为水环境质量改善发挥积极的作用,谢谢你。

谎报工业园区数量等弄虚作假行为将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围

中央电视台:城市工业集聚区的设立本意是更好地服务于环境治理。但我们了解到,一些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能力较低、违法乱排等环境违法问题严重,违背了初衷。请问贵部对此有何针对性举措?

张波:工业园区已经成为我们国家工业发展的载体,现在新上的项目都要进园区,这是一个规矩。2016年国家级的园区经济总量就达到了17万亿,占当年的23%,这还只是国家级。各级各类工业园区经济总量占全国工业总量的60%以上,应该说我们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但是另一方面有一些工业园区重发展轻环保,环境基础设施长期没有建立起来,或者没有有效的建立运行起来。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这已成为制约我们水生态环境改善的一个突出短板。《水十条》对工业园区这一块有明确的规定,到2017年底前,工业聚集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没有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水十条》说的是非常清楚的,而且是很有权威性的,一定要严格贯彻落实。

2016年我部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重点区域省级以上工业聚集区的工作。到2016年底,根据地方上报,三区共597家省级以上工业聚集区,97%的按规定建成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未完成任务的园区经我部联合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抽查核实后,三部委联合限批了6家园区,其他由地方进行了限批,河北省还撤销了一家省级工业园区。

2017年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督导力度,根据目前调度数据,截止到今年3月底,全国有工业废水排放的省级以上工业聚集区2356家。其中94%的园区按规定建成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92%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仍有188家园区未完成任务。对于未完成任务的园区,我们已经要求各省严格落实《水十条》规定实行限批,绝不允许在没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情况下,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项目。据我们了解各地正在积极落实,比如安徽限批了12家园区,河南限批了7家园区,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滞后地区加大抽查的力度,对谎报园区数量等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围严格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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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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