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16 10:11
来源:金昌市政府
五、大力推进环境污染治理
(十一)继续做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完成2017年度全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考核工作,制定2018年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做好年度环境污染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永昌县、金川区政府)
(十二)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严格执行省政府下达的水资源“三条红线”各项控制指标,强化重要水源地检测,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继续推进河长制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永昌县、金川区政府)
(十三)推进全域无垃圾环境整治。严格落实《金昌市全域无垃圾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永昌县政府、金川区政府)
(十四)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严格执行《金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涉及的24项55个整改工作任务,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永昌县、金川区政府)
六、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十五)推进循环低碳发展。巩固和提升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全国低碳试点城市和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创建成果,做好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验收工作,用足用好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剩余清算奖补资金,促进园区企业达产达标,做好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启动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金昌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认真落实《金昌市“十三五”节能与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推进金昌紫金云大数据产业园国家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编制《金昌市新能源就近消纳示范区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上支持我市开展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区建设,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金昌开发区管委会,永昌县、金川区政府)
(十七)编制《金昌市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决定》和《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特征,启动编制《金昌市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梳理完善全市绿色生态产业项目,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农办、市工信委、市交通局等部门)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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