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30 09:41
来源:生态环境部
3月29日上午,生态环境部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洪亚雄介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发布会现场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
从去年开始,原环境保护部建立了例行新闻发布制度。一年多来,例行新闻发布工作得到新闻界朋友们的大力支持,我们深表感谢!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新闻发布工作,根据李干杰部长指示,我们将继续施行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希望得到大家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为加强环境监管,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科学决策支持,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洪亚雄主任,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先通报几项重点工作情况。
一、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1月至12月组织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7省(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9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
7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均责成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全面开展核查,严格立案审查,扎实开展问责工作。为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回应社会关切,经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协调,7省(市)于3月29日统一对外公开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经汇总7省(市)问责结果,主要情况如下:
从问责人数情况看,7省(市)共问责1048人,其中省部级干部3人(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厅级干部159人(正厅级干部56人),处级干部464人(正处级干部246人)。7省(市)在问责过程中,注重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强化了领导责任。
从具体问责情形看,7省(市)被问责人员中,诫勉211人,党纪政务处分777人,组织处理49人次,通报问责22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组织审查1人,其他处理10人。总体看,7省(市)在问责工作中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坚持严肃问责、权责一致、终身追责原则,为不断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问责人员分布看,7省(市)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36人,地方政府209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644人,国有企业107人,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人员52人。被问责人员基本涵盖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方面,体现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
从上述移交问题分析,涉及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推进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占比约40%;涉及违规决策、违法审批等乱作为问题占比约30%;涉及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推诿扯皮,导致失职失责问题占比约25%,其他有关问题占比约5%。
3月28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的报告》。会议高度肯定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取得的显著成效,明确要求要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生态环境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一是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二是再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三是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些关键领域,每年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四是建立中央和省两级督察体系,不断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联合启动“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启动“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这是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后,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开展的一个重要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在“绿盾2017”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将检查对象扩展到了所有46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84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内容包括对“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检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督办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等四方面,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落实管理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充分发挥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
依照时间进度,2018年3月底和5月底前,生态环境部分别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最新遥感监测问题清单,各省(区、市)制定本省(区、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启动相关工作。7月底前,各省(区、市)将本省(区、市)专项行动结果同时报送生态环境部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8月至9月,七部门将联合组成巡查组,对各地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巡查督办,检查各地政府和保护区管理机构专项工作实施情况。对查处和整改问题不力、或仍存在较大问题的自然保护区所在市县级人民政府及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约谈或重点督办,督促其整改。年底前,七部门编制本次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向国务院报告,并向全社会通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结果。
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努力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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