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29 15:46
来源:宜昌市政府
(七)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与利用。按照《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科学设定分类类别,加快建立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及全过程监管的运行体系。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制定有利于引导群众垃圾分类的激励措施。加强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企业的政策扶持,促进垃圾分类从粗分到细分的提升。到2019年,宜昌城区、夷陵区、点军区、远安县、枝江市、宜都市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八)加快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根据当地餐厨垃圾产生规模、组分、理化性质,科学选择成熟可靠的工艺路线和技术设备。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循环经济产业园内规划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强对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质量监管和流向控制,强化产品应用管控。到2020年,宜昌城区、枝江市、当阳市、宜都市要基本建立城市餐厨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九)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管理规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对建筑垃圾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范畴和绿色循环低碳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建筑垃圾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和利用规模化健康发展。宜昌城区至少建成一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厂。
(十)加快推进垃圾处理市场化。以市、县为主体,推行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为主导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体系,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付费金额相衔接,强化垃圾处置后续监管。
(十一)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责任部门要深入宣讲生态环保理念,把组织群众、引导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作为新时期贯穿垃圾治理工作始终的首要任务来抓,持之以恒引导群众维护公共环境,自觉开展垃圾分类减量行动。
(十二)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管理立法,为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市住建、城管部门要积极贯彻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标准规范、技术规程和导则等,定期开展考核、督办、通报,倒逼各地规范有序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十三)着力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积极对接省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宜昌城区、各县市区配套建立“智慧环卫”数字化监管平台,对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线上监控。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1.全面启动专项工作。启动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宜昌城区、各县市区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启动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工作;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建设。
2.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3.市、县两级编制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建立项目库,制定时间表,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市城管委,各县市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指挥部办公室于2018年3月底前提交规划、项目库、时间表等文件至市级指挥部办公室。
4.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5.开展年度考核。2018年6月底前全市完成敞口垃圾池改造工作。2018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完成转运设施建设,配套建设数字监测设施,完成县(市、区)域4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任务。夷陵区半数以上的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全覆盖,点军区、远安县、枝江市、宜都市半数以上的乡镇和半数以上的行政村全覆盖,其他县市区3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全面攻坚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1.总结垃圾分类试点经验,在全市逐步推广。
2.强力推进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3.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开始试运行。
4.开展年度考核。2019年底,宜昌城区及各县市区要完成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建设任务,完成县(市、区)域剩余6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任务。宜昌城区、夷陵区、点军区、远安县、枝江市、宜都市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7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全面达标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1.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在线监测。
2.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的长效治理机制。
3.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工作完成阶段性目标。
4.市、县开展自查,对标对表补短板、不漏项。
5.全面考核验收。市政府提前对各县市区进行全面验收,对不达标的地方严肃问责、限期整改。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负责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政策和问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负责统筹推进乡镇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市城管委负责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分类与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智慧环卫系统建设等工作。建立指挥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强化主体责任。县(市、区)政府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的责任主体,要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整合各类资源,筹措工作经费,落实管理队伍,保障垃圾处理工作正常进行。各地可逐步探索解决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管理机构问题。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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