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26 13:56
来源:聊城市政府
2.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
(1)严格行业准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鼓励开发利用危险废物产生量小、清洁生产水平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逐步淘汰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险废物种类多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将危险废物管理作为环评审批的重要内容,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分析不清、无妥善利用处置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项目,要从严审批。
(2)加强重点源防控。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工作,每年3月15日前各企业完成网上申请,所在县级环保部门强化数据审核,确保数据准确,依托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全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数据库并每年进行动态更新。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县级环保部门要逐一检查辖区内所有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市级环保部门对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产废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在全市涉危险废物重点单位安装视频监控,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全市危险废物或重点行业危险废物治理规划。
(3)严格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按照“就近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原则,同等条件下本市内能够利用和处置的原则上不予转出,减少长途运输环境风险。逐步实现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网络化、转移联单电子化、转移监控信息化。禁止只签订合同但不具备实际接收能力或者长期不接收转移的危废经营单位在我市开展危废经营活动。
(4)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充分借助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勤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对非法转移、倾倒及无证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两高”司法解释,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鼓励涉及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的公益诉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曝光力度。
3.夯实能力基础,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1)推进危险废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和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固体废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2018年,结合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在县级环保部门明确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
(2)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对列入全市“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划的项目,细化责任分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并加强督导,确保已经建成的项目正常运转。科学划辖区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单位的定位及发展,鼓励、支持新上一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危险废物经营处置项目。重点工业园区、企业应当配套建设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规模和水平。2018年5月1日前,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至少上报一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处置项目选址意见。
(3)加强危险废物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县级环保部门及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和危险特性等实际,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4)加大人才培养与培训力度。各监管部门及危险废物产生、经营、运输单位应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有关危险废物管理培训,提高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推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实行危险废物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危险废物监管人员素质和处置人员的技术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同时,要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切实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在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非法处置、污染事件深度调查、取缔非法窝点、排查安全隐患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提高联合应对突发性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的快速处置能力。
(三)严格考核问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合格率和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列入环保工作考核内容,严格实施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单位和企业,将进行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造成重大环境事故和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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