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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8-03-16 13:47

来源:发改委

六、完善建管长效机制。《方案》强调,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坚持村民主体,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各地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解决现阶段突出问题的同时,着力健全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建成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等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建等方式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引导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七、强化监督考核激励。《方案》要求,各省区要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其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各地要结合省级实施方案的编制,明确可量化、可监测、可考核的具体指标,制定本省区考核验收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把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评估办法,配合做好《方案》实施督导评估工作,并将地方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结果与中央相关支持政策挂钩。

八、加强经验交流推广。《方案》要求,坚持示范先行,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典型示范;加强经验总结交流,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各地要强化调查研究和经验总结,积极宣传和推广符合农村实际的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健全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通报。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密切跟踪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了解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及时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请于每年年底前将省级实施方案落实进展情况报送我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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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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