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4 14:44
来源:发改委
三、提高城市发展质量
(九)提升城市经济质量。适应科技新变化、人民新需要,发挥城市产业载体和创新高地作用,促进要素从低质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增强创新力、需求捕捉力、品牌影响力、核心竞争力。支持东部地区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构建城市间尤其是城市群内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产业格局,探索户籍转换、土地指标调剂、税收分享等机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发挥在产业选择和人才吸引上的优势,集中发展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
(十)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3条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作为城市空间布局基本框架。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建设精明增长的紧凑城市。加强和规范城市生态建设,推进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深入创建森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鼓励有条件地区打造特色山城水城。促进城市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实现住宅、办公、商业、休闲等功能区相互交织,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2018年改造各类棚户区580万套,推进部分商品住房库存量大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去库存。高标准建设城市基础设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深入创建公交都市;完善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系统,建设城市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系统和行人过街设施;支持一批综合客运枢纽、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强排涝管网、地下综合管廊和消防设施建设;健全菜市场、停车场等便民服务设施。
(十一)建设绿色人文城市。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开展城市水生态修复治理,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建设海绵城市,整治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稳步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推广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出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研究建立城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厚植城市人文底蕴,提炼文化经典元素和标志性符号,合理应用于城市建设运营及公共空间。
(十二)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提升城市开放度和包容性,吸纳多元化人群参与城市治理,强化市民主人翁意识,加强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以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为抓手,引导各地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推进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城市空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力争所有市县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提升社会健康治理水平。着力解决交通拥堵、交通安全以及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推进城市地质调查示范。
四、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十三)做好城乡融合发展顶层设计。顺应城乡融合发展大趋势,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制定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措施,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推动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联通化、居民收入均衡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十四)清除要素下乡各种障碍。研究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允许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化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县级土地储备公司和平台公司参与“两权”抵押,激活乡村沉睡的资源。确保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推广市民农庄等模式。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建设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创新农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引导乡村“开门借力”,善用城市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及庞大消费需求。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十五)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创建认定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先导区,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村休闲旅游养老、“互联网+”现代农业和设施农业。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启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县级政府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十六)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加大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力度。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康乡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方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五、深化城镇化制度改革
(十七)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开展闲置土地处置试点。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补偿。系统总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修改《土地管理法》。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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