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22 15:47
来源:江苏省环保厅
近日,江苏省环保厅发布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开《江苏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全文如下: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7〕14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精神,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循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视察江苏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两聚一高”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统筹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兼顾生态效益和保供增收社会效益,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原则,突出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治理重点,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为主要利用路径,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装备,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畜牧业绿色发展新格局,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种养结合,多元利用。立足当地资源禀赋,结合养殖实际,以发展新型种养结合模式为重点,以就地就近肥料化利用为基础,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处理模式,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二是统筹兼顾,整县推进。统筹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保供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优化养殖区域布局,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牧业绿色发展。以畜牧大县为重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探索整县推进模式,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格局。三是市场主导,政府支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创新政策支持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鼓励金融及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培育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产业,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四是属地管理,落实责任。坚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级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依法依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90%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畜牧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实现上述目标。
二、建立以种养循环为主的多元化利用体系
(四)优化养殖区域布局。各地要按照“种养结合、畜地平衡”的原则,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区域布局调整优化方案落实,宜养则养,宜减则减。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实行以地定畜,严控单位面积土地畜禽承载量,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县合理调减养殖总量。太湖、淮河、通榆河等重要水体周边和苏中水网密集地区,严格控制养殖总量;丘陵山区、东部沿海滩涂等地区,适度拓展高标准畜禽养殖示范区;苏南地区要稳定畜牧业发展,积极打造生态农业示范区,提高保供能力。
(五)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规模场技术改造,更新养殖设备,改进养殖工艺,提高智能化、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推广散装饲料和精准配方,提高饲料转化率,实现源头减量。以畜牧大县、水网密集地区为重点,鼓励和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化圈舍,完善机械化生产、自动化控制、智能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强化过程控制和末端循环利用。加快畜禽新品种的创新力度和遗传改良进程,提高综合生产能力。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提高畜禽出栏率。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提升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
(六)推行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畜牧大县要科学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新型循环生产方式,构建种养业协调发展新格局。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因地制宜推广蛋鸭笼养和水禽旱养等清洁健康养殖新技术、“稻鸭共作”和“林下养禽”等复合经营新模式,以及“猪-沼-粮、畜-沼-果蔬”等循环利用新路径。扶持发展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支持适度规模养殖场进行发酵床养殖,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造和施用有机肥,鼓励沼渣、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利用,构建沼肥循环利用体系。加强技术指导,支持在田间地头建设储粪(液)池和输送管网等基础设施,解决粪肥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问题。
(七)创新综合利用机制。推动建立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和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较为集中的区域建立粪污处理中心,探索建立受益者付费、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的运行机制。培育壮大多种类型的粪污处理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专业化生产、市场化运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撬动更多的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形成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鼓励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投资基金,创新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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