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11 13:17
来源:安徽省住建厅
六、强化一套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省住房城乡建设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等协调机构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的积极作用,统筹加强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系统内干部职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培训教育,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凝聚各方合力,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确保相关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规划管控。统筹省域空间规划,推进市县“多规合一”,建立层级明确、事权清晰的空间规划管控体系。在指导各地规划编制中,坚持生态理念,强化生态空间保护内容,细化生态空间保护措施,保证规划科学合理。严格落实规划中有关生态空间保护、建设的要求。加大规划许可管理系统发现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规划选址中对生态环境保护符合性的审查,实施《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离任审计办法》,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和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加强与环保部门之间的行政管理和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衔接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确保统计口径一致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充实厅督导小组力量,强化全省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督导。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提升标杆,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从技术、标准、制度上发力,注重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化机制,推进全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效化、常态化。
(四)加强督查考核。统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以及落实中办《专题回访调研报告》反馈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项督导反馈意见及“蓝天行动”专项督察突出问题等整改事项,对照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要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加快整改进度,建立整改台帐,逐项整改销号,确保全部整改事项改彻底、改到位。坚持周报告、月通报、季调度制度。对于工作不到位、进展缓慢的城市和项目,要采取非常规手段,强化督查督办措施,严格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
(五)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及时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大力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报道工作推进和进展情况,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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