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14 13:47
来源:首创环境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裁定,“首创”商标在第36类资本投资类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继2015年“首创”商标获得“北京市著名商标”荣誉称号后,集团在商标保护上取得的又一重大成绩,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集团于2013年全面启动了“首创”商标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申报工作,此次成功认定,是对集团在资本投资领域取得成绩的极大肯定和对“首创”商标的最高评价,为集团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护。
“首创”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后,被赋予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法律保护,保护力度在国内外均有较大程度增强。同时,驰名商标无形资产价值所蕴含的市场评价及潜在市场价值也为集团未来发展带来更大的商业价值。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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