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10 09:13
来源:衡阳市环保局
近日,为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衡阳市发布了《衡阳市2017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共涉及排污单位68家,全名单如下:
各县市区环保局、城园区环保分局,直属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湘政发〔2017〕4号),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公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治污责任
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督促相关企业,2017年底前与地方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
二、加强环境监察执法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要按照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做好监察执法、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清洁生产、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统计等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年度监察、监测等工作计划,发现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污染事故等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开展土壤环境监测
根据《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起,各县(市、区)环保局要督促列入名单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企业用地每年开展至少1次土壤环境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监测数据和报告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各环保部门要制定监测计划,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重点要监测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数据按要求上传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附件:衡阳市2017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衡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0月9日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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