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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10-30 13:39

来源:西安市政府

近日,西安市政府印发了《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通过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工作,实施一批“城市双修”工程项目,改善生态环境,补足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立“城市双修”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治理“城市病”,明显提升环境质量,彰显城市特色风貌,使西安成为绿色之城、花园之城、宜居宜业之城。

《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25日

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住建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17〕59号)以及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关于将福州等19个城市列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17〕76号)有关要求,全面推进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利用两年时间,通过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工作,实施一批“城市双修”工程项目,改善生态环境,补足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立“城市双修”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治理“城市病”,明显提升环境质量,彰显城市特色风貌,使西安成为绿色之城、花园之城、宜居宜业之城。

二、工作范围

西安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范围,选择秦岭、“八水”、“五路”两侧作为生态修复实施重点。选择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可行性的中心城区,作为城市修补实施重点。远期将在西安市域全面开展系统性生态修复与城市修补工作。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将“城市双修”作为城市建设、规划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加强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整合资源、资金、项目,协同推进。

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和城市发展规律,综合分析,统筹规划,加强“城市双修”各项工作的协调衔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城市生态状况、发展阶段和经济条件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近远结合,分类推进。

保护优先,科学推进。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修复受损生态,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科学推进“城市双修”。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市双修”的推进方式、工作机制、管理模式,加强工作协调衔接,鼓励公众参与,确保高效、有序推进“城市双修”工作。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绿色城市、人文城市建设理念,不断改进规划设计方法,增强对“城市双修”工作的指导性。

(三)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和经济条件,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适宜的技术手段开展“城市双修”。

(四)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助推“城市双修”。鼓励“城市双修”项目打包,整合各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尊重自然生态和城市发展规律,充分认识“城市双修”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城市双修”工作。

(六)建立我市“城市双修”成效的评价标准,将工作的系统性、“城市病”的治理成效、基础设施改善程度、社区功能提升完善、环境景观修复效果,以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评价“城市双修”成效的基本标准。

五、工作内容

(一)完善基础工作,统筹谋划“城市双修”试点。

1.开展调查评估。实施方案印发后两个月完成城市生态环境评估、城市建设调查评估和规划实施评估,通过摸底调查与评估,查找、梳理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历史文化保护以及城市风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生态修复与城市修补的重点。生态环境评估由市环保局予以完成,市规划局及相关部门配合。城市建设调查评估和规划实施评估,先由各责任单位结合本部门“十三五”规划编制完成行业建设情况评估,然后由市规划局牵头完善评估报告,各业务主管部门配合。(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2.编制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城市修补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城市绿地系统、水系统、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功能修补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于评估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具体的单项规划由主管部门按照行业需求组织编制,规划部门配合于实施方案印发后两个月内完成。具体建设项目的详细规划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报市规划局审核许可后予以实施。(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

3.开展“城市双修”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结合“城市设计”试点工作安排,10月底前启动四个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工作。(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二)结合“四治一增”工作,全面加强城市生态修复。

4.加强秦岭自然风貌保护,落实“依法治山”要求,开展秦岭“四乱”专项整治,取缔沿山非法石材交易市场,加大矿山关停力度,实施破坏山体生态修复。完成秦岭“多规合一”规划,加大规划管控力度,加快秦岭北麓生态旅游带建设,秦岭国家植物园一期建成开放,继续实施环山路“绿化、美化、亮化”及配套工程。(牵头单位:市秦岭办、市国土局;配合单位:市旅发委、市环保局)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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