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26 14:07
来源:山东省环保厅
从产生企业规模看,主要集中在产生量较大的少数企业。产生量在1000吨以上(含1000吨,下同)的企业236家,占产生企业总数的2.9%,产生562.3万吨,占总产生量的96.2%;产生量在100吨以上、1000吨以下的企业527家,占产生企业总数的6.6%,产生17.8万吨,占总产生量的3%。年产生量10吨以下的企业数占产生企业总数的78.2%,但产生量仅占全省产生量的0.15%。
从产生区域看,主要集中在烟台、淄博、临沂、潍坊、东营、滨州、济南、菏泽、德州9市,占全省产生量的90.8%。烟台市产生量最大,达196.8万吨,占全省的33.7%;其次是淄博市,占20.9%;排在第三位的是临沂市,占15.0%;威海市产生量最小,为1.9万吨,占0.3%。
从危险废物的种类看,无机氰化物废物、废酸、废碱、染料与涂料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医药废物、精(蒸)馏残渣、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卤化有机溶剂、其他废物11类危险废物的产生量较大,占全省产生总量的92.9%。按产生量从大到小顺序,排在前3位的危险废物分别是无机氰化物废物、废酸、废碱,分别占全省产生量的32.5%、16.3%、15.7%,总量占全省的64.5%。
无机氰化物废物主要分布在烟台、临沂2市,分别占全省的90.0%、8.8%。废酸主要分布在淄博、烟台、滨州、济南、日照、莱芜、聊城、枣庄8市,总量占全省的95.1%,其中淄博市产生量最大,占全省的39.2%;其次是烟台市占15.0%,滨州市占11.7%。废碱主要分布在临沂、菏泽、淄博、德州4市,总量占全省的97.3%,其中临沂市产生量最大,占全省的65.4%;其次是菏泽市占13.7%、淄博市占10.4%。
2.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现状
2015年我省共有96家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企业,危险废物年利用处置能力416万吨,实际利用处置231万吨。从企业自行利用处置情况看,全年利用处置315.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116.7万吨、处置199万吨。从造纸黑液的利用处置情况看,造纸黑液产生量964.1万吨,企业自行处置964.0万吨,自行处置率99.9%,累计贮存1.0万吨。
从危险废物种类看,全省具有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类别共39种,其中无机氰化物、废酸、废碱、染料与涂料废物等35种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处置需要,焚烧处置残渣、含钡废物、爆炸性废物和废催化剂处置能力不足。
从各市处置能力看,设计处置能力最大的前7个市分别是烟台、淄博、东营、菏泽、聊城、潍坊和青岛,占全省处置能力的93%。其中烟台市处理能力最大,占全省处置能力的48%。截止2015年底,济南、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滨州7市能够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较多,一般在8种以上;东营、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菏泽、威海9市能够处置的危险废物类别较少,一般在4种以下,莱芜市没有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企业。17市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处置类别、数量等能力的缺失。
3.医疗废物产生与处置现状
全省11508家医疗卫生机构,产生医疗废物6.4万吨。其中感染性废物产生量最大,占产生总量的86.8%,损伤性废物产生量次之,占11.0%;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三者合计占2.2%。从产生区域看,主要集中在济南、青岛、烟台3市,产生量占全省的38.5%。2015年,全省17市均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年设计处置能力6.9万吨,实际处置医疗废物6.4万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处置能力不足。
全省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处置能力缺口较大,多氯(溴)联苯类废物、含铍废物、含硒废物3类危险废物无处置能力。从各市处置能力看,只有济南、烟台、潍坊等具备综合处置能力,大部分利用处置能力比较单一,个别城市产生危险废物却无相应的处置能力。临沂、滨州、日照、泰安、威海5市处置能力不足,莱芜市无集中处置危险废物的能力。青岛、烟台、临沂、聊城、泰安、淄博6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超负荷运行。
2.利用处置方式较为单一。
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方式主要为焚烧。综合利用主要对象是废矿物油、无机氰化物,利用能力占全省综合利用能力的60%以上,综合利用门类单一、通用性不强。
3.特种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有待完善。
乡村卫生院、卫生室、诊所等医疗废物,高校、科研单位的实验室废物,废铅酸蓄电池、农业废弃包装物、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特种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体系尚不完善,处置能力存在不足,贮存压力较大。
4.利用处置设施运营和管理水平不高。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技术研发能力弱,运行维护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危险废物处置的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低。各地“非典”时期陆续建设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大多存在处置设施落后,工艺技术水平不高,处置过程存在二次污染等问题。
02 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
我省工业结构偏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危险废物产生量将逐年增长,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也将逐年增长。根据我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现状调查结果,2010年、2015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别为474万吨、584万吨,年均增长率4.3%。采用定性分析法预测,到2020年,我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将达到721万吨。采用病床—废物系数法和门诊—废物系数法分析预测,到2020年,我省医疗废物产生量将达到8.6万吨。
03 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防止危险废物危害、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当前,突出“源头控制、安全处置、防范风险”三个环节,加快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为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急需优先,兼顾长远。基于全省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现状,针对处置能力不足,重点推进焚烧、填埋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扩建重点区域处置设施,缓解危险废物处置压力。针对产生量大、贮存量大、贮存时间长的危险废物,优先建设相应的处置设施,降低环境风险。同时,结合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趋势,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建设一批有针对性的处置设施,满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长远发展需要。
2.科学布局,综合配套。以设区市为单位,合理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处置设施。重点建设一批规模大、处置能力强的综合处置中心。每个市都应布局和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鼓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同时配备综合利用、焚烧、物化和安全填埋等工艺装置,按照“四位一体”处置中心模式进行设计和建设。鼓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配置含汞、镉、铅、镍等废电池及废日光灯管等社会源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理设施。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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