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13 14:54
来源:湖南省环保厅
近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湖南主要整治工作任务和考核标准。主要考核湘政办发〔2015〕59号文件规定的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方面设施建设和整治目标完成情况,兼顾考核其他农村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村(社区)农户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是否达到申报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是否合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是否达标;
2、生活污水处理:村(社区)饮用水水源地汇雨区所辖区域、人口集中区所在村(社区)、畜禽养殖户、开展民俗旅游农户需建设污水净化设施或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其他区域建设简易标准化粪池;
3、生活垃圾处置:乡镇(街道)、村(社区)、农户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系统是否完备,定点存放、清运网络是否建立,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转是否正常;
4、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村(社区)的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是否达到申报要求,如被抽查的村(社区)没有该项工程,则抽查所在乡镇辖区内的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工程不得少于2项。
5.历史遗留农村工矿污染治理:查看历史遗留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现场。
以下为文件详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环保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更好地做好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根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启动时间和整治期限,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5年启动(一年期、两年期)、2016年启动(一年期)以及部分2014年启动县市区均已达到验收时限(具体名单见附件1),还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各项整治项目的实施,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并申报验收。
二、根据《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湖南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及去年验收总结,省环保厅、省财政厅修订了《湖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验收办法》(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作废。
三、根据《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我省有13000个行政村的整治任务,省政府要求6924个省级贫困村也要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目前这些行政村名单已征求了县市区意见并得到分解落实,以后将作为整县(市、区)验收工作的重中之重。
四、尽早上报验收材料。2017年已达到验收条件或拟申请提前验收的县市区,按照《湖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验收办法》要求,尽快对已有资料进行梳理、归类总结,尽早准备和上报验收材料。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使用要提供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类项目需提供由本级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农户污水处理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需提供入户花名册。
五、确保完成年度整治目标任务。2017年环保部下达给我省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村为3000个,各市州上报汇总至《湖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实施方案》中,明确今年的整治任务为4967个(包含省级贫困村2289个),为确保年底全面按时完成环保部下达给我省的任务及我省内定的任务,各地务必加强部门联动,拓宽整治资金渠道,加大督查与调度力度,加快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8月16日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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