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09 15:34
来源:广东省环保厅
(六)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测网络。
1.深化重点污染源监测。督促各地市环保部门确定并发布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升级广东省重点监控企业环境公开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开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在广东环保公众网公开各地监督性监测信息。扩展升级省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监控企业由800多个扩展至4000个以上,增加网络接入、视频监控、工况全过程监控等功能。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建设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规范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开展东莞、珠海、茂名、湛江四市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2018年底前,建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考核”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2.拓展对移动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的监测与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研究性监测。加强对重点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监督监测,以及对畜禽养殖等农业污染源的统计。
(七)初步建成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
1.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项目咨询,做好整体顶层设计。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中心(一期),将历年来省本级环境监测部门收集和产生的数据整理入库,接入当前常规运行的业务系统,并提供查询检索、综合展示、数据分析、共享开放等功能。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平台(一期),将气象、水利、工商等部门的动态数据接入,形成完整、权威、实时的全省环境监测管理支撑平台,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进行一盘棋式的综合管理。与大型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环境大数据智能分析,为监管部门、企业、公众、社会机构提供有效的环境数据产品与服务。
2.推进广东省环境监测过程管理平台建设(一期)。以统一的大数据中心和统一的标准规范为基础,实现监测任务从计划到采样、实验室、出报告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全过程溯源,逐步建立全省环境监测技术人才库、仪器设备库、分析方法库、监测数据库等。
(八)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综合创新能力。
1.开展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2018年底前,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实验室和监控中心升级改造。加强全省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重点突出土壤监测能力建设。
2.促进环境监测科研创新。开展二噁英生物快速筛选、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环境监测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建成环境与健康专项调查示范和技术中心。
3.提高监测人员综合素质与能力水平。完善全省环境监测培训体系,初步形成全省统一的环境监测培训教材体系和培训师资库,加强对各级环境监测机构技术人员的培训。
(九)进一步完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体系。
按国家总体部署,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健全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监测与执法联动工作规程。研究制定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相关政策。将环境监测纳入粤港澳环境合作机制,维护及优化粤港澳珠三角区域空气监测网络。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2017-2018年建设项目表
编辑:刘影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