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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十三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7-09-25 15:37

来源:四川省政府

六、重点任务

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增强现代产业技术创新竞争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区域创新协调发展,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营造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

(一)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

引进、培育、孵化,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选取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企业建立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对后备库企业进行重点服务,力争达到认定标准;在成都高新区、绵阳高新区等区域举办高新技术企业专题培训,落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力争到202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5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数量达到1万家以上,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境内上市公司(含新三板)数量达到200家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30%以上。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

在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发展壮大核心竞争力强、具有知名品牌和综合服务能力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培育形成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模式创新、具有专业服务能力的专业化中小型科技机构和企业;打造一批国际国内知名的科技服务品牌。营造良好科技型企业发展市场环境,支持骨干企业开拓市场,整合资源,打造品牌,提升能力。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培育基于“互联网+”的科技发展新业态,提升专业化应用能力,支持科技中小机构与企业做精做优。构建民间资本投入为主、政府引导投资为辅的风险投资业发展格局,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与集约并重发展。

(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工程

针对不同成长阶段科技企业的需求,建设与之相适应的不同类型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从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到孵化器、加速器,再到产业园等,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体系,制定和完善备案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指导和服务。鼓励孵化器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探索建立众创空间、虚拟孵化器、创新工场、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类型的新型孵化器,辐射更多科技创业者,鼓励有条件的孵化器向外输出孵化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孵化器,在保持孵化器公益性基础上,探索孵化器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鼓励国有孵化器实行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采用市场机制运营。采用持股孵化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力争到2020年,创新创业生态进一步优化,推动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成为培育新业态、发展新产业的发源地,全省各类创新创业载体达到700家,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四)创新产品培育工程

在我省具有基础、优势和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等领域,遴选确定一批创新产品,集成资源、分层培育、重点突破,带动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解决一批重大关键技术,重点培育发展重点新产品600个,加快形成一批新兴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品牌集群,引领和支撑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成长型产业快速发展。加强政策性引导和扶持,落实鼓励自主创新、促进产品出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鼓励采用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健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市场应用机制,促进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

(五)科技军民融合行动

围绕破解制约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构建军民融合一体化科研生产体系,创新军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打通军转民、民参军双向互动通道。积极推进构建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大力争取和推进国家在四川布局实施航空发动机、飞机整机、燃气轮机、信息安全、集成电路、北斗导航系统等重大项目,大力发展军民融合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打造一批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完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重点是探索通过军建民用、民建军用、军民共建共用等个多种方式,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协同创新平台,建立军民共用技术项目联合实施机制等,打造四川省军民融合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军民融合核心载体,重点是建设好中国(绵阳)科技城,加快建设国家军民两用技术交易中心、军民融合技术转移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加速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建设航空产业园、航天产业园、信息安全产业园、核技术产业园、银河˙596等一批特色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基地)等。

七、推进措施

(一)加强产业统筹协调

在省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领导下,由科技厅牵头,协同省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商务厅、农业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金融办等部门,合力推进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研究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政策,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西南技术转移中心、四川省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单位要全力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服务工作。

(二)完善落实产业政策

通过省级科技计划和相关产业发展资金,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点产业化项目实施、重点新产品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积极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品牌创建激励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名单,在土地、电力等要素指标上优先保障。开展系统性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结构优化顶层战略设计和政策设计,增强政策针对性和执行力。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快速响应机制,实施动态评估和评价制度,更好地满足产业发展的动态化和个性化政策需求。

(三)完善考核督查机制

在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科技孵化器个数和孵化面积等量化指标纳入市(州)考核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考核激励机制,制定相关措施,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行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各市(州)要根据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加强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实施的跟踪与监督检查,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的管理和考核。推进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督查制度,由省政府督查室牵头,采取定期自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市(州)政府、省级相关部门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工作进展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加强信息发布、典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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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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