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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政府下发《浙江嘉兴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

时间:2017-09-19 16:20

来源:浙江嘉兴市政府

3.建立垃圾分类工作骨干队伍。

(1)组建督导员队伍。由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按每个社区不少于5人的标准组建督导员队伍,培训劝导员队伍,督促、指导、保障垃圾分类日常工作。

(2)组建劝导员队伍。由社区、物业,按每个分类小区、单位设立不少于1名的劝导员标准配置,负责做好小区和单位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劝导工作,提高分类准确率。

(3)组建志愿者队伍。由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招募、组建垃圾分类工作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活动。

4.建立多层次考核通报体系。

建立分类工作通报制度,对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也应建立通报和督查机制,对辖区内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和督查。加大考核力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纳入机关事业单位五型机关考核。

三、阶段安排

(一)宣传培训和试点示范阶段(2017年8月~2017年11月)。

1.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制定垃圾分类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使垃圾分类知识“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

2.开展高标准示范小区创建。2017年11月底前,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各完成5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任务。

3.开展商业街区定点定时分类投放清运试点。2017年11月底前,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各选择2条商业街区,开展垃圾“定点定时”投放和清运试点。试点街区做到设施标准化配置和垃圾标准化投放、标准化定时定点规范收集运输。

4.开展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可回收试点。2017年9月底前,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各选择3个不同类型的居民小区开展可回收试点。其中2个省级定点定时分类投放清运试点小区在2017年11月底前落实到位。

5.开展园林垃圾分类减量试点。2017年9月底前,市建委和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各确定1家园林养护企业开展园林垃圾分类减量试点。

6.开展大件垃圾分解试点。探索市区大件垃圾分解试点,建立大件垃圾回收网络,对床垫、废旧电器家具等大件垃圾进行回收分解。2017年9月底前,市建委落实1座垃圾中转站作为大件垃圾回收分解试点。

7.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示范。2017年9月底前,市、区两级行政中心以及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率先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同时,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各完成2个以上国企、学校的示范试点。

(二)扩面推进阶段(2017年9月~2018年12月)。

1.扩大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范围。2017年底,市区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65%;2018年底,达到80%。

2.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自2017年10月起,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学校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到2017年底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90%,到2018年底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3.全面开展园林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自2017年9月起,在市区园林养护范围内全面开展园林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到2017年底园林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50%,到2018年底园林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并建立完善的园林垃圾回收再利用体系。

4.全面开展大件垃圾回收分解工作。自2017年9月起,在市区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和学校开展大件垃圾回收分解工作,到2017年底实现大件垃圾回收分解全覆盖。

5.建立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建设制度。制定出台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建设标准,并实行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6.探索垃圾分类处置市场化运营模式。鼓励国企、民企以BOT、PPP等模式参与垃圾分类减量、设施设备建设和运行维护,完善市场化倒逼垃圾分类减量机制。

7.完善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在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执法、源头减量、监管考核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健全完善相应的标准和制度。

(三)完善提升阶段(2019年1月~12月)。

1.形成较为完善的运作模式。2019年底前,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形成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设施建设、分类质量评价标准,以及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标准体系和制度;建立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模式,形成垃圾分类产业链。

2.完善市场主导的多层次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探索建设“互联网+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支持回收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壮大再生资源回收队伍,实现再生资源市场化运行、规模化运作。

3.建立较为完善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覆盖垃圾分类各责任主体的多层次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实现对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分类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推进、分类投放、“收运处”各环节的评估考核。

4.健全监督检查与执法机制。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通过网络监管与现场督查、执法检查相结合,形成各责任主体、各环节协调配合的稳定、有序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

建立市、区、街道(镇)三级垃圾分类办,实行“集中办公,实体运作”。市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培训组、项目推进组、监督考核组等四个组,主要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意见的制定、宣传培训的组织、分类项目的推进、责任主体的监督考核和相关保障的落实。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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