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堵住洋垃圾入境长效机制
(十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大对走私洋垃圾、非法进口固体废物、倒卖或非法加工利用固体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法治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守法意识。(海关总署、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质检总局负责长期落实)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将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违法企业信息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开展联合惩戒。(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负责长期落实)
(十三)建立国际合作机制。推动与越南等东盟国家建立洋垃圾反走私合作机制,适时发起区域性联合执法行动。利用国际执法合作渠道,强化洋垃圾境外源头地情报研判,加强与世界海关组织、国际刑警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机构的合作,建立完善走私洋垃圾退运国际合作机制。(海关总署、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负责长期落实)
(十四)开拓新的再生资源渠道。推动贸易和加工模式转变,主动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指导相关企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爱护当地资源和环境,维护中国企业良好形象。(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负责长期落实)
五、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
(十五)提高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率。加快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国内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率,到2020年,将国内固体废物回收量由2015年的2.46亿吨提高到3.5亿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落实)
(十六)规范国内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产业发展。发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等的引领作用和回收利用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促进国内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清洁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负责长期落实)
(十七)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装备技术水平。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拆解利用水平。鼓励和支持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校开展非木纤维造纸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着力提高竹子、芦苇、蔗渣、秸秆等非木纤维应用水平,加大非木纤维清洁制浆技术推广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负责长期落实)
(十八)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打击洋垃圾走私成效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开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彰显我国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坚定决心。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倡导绿色消费,抵制过度包装。大力推进“互联网+”订货、设计、生产、销售、物流模式,倡导节约使用纸张、塑料等,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积极践行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负责长期落实)
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提升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
——解读《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完善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管理。
全面对洋垃圾说“不”
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负责人介绍,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缓解原料不足,我国开始从境外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并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体系。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非限制进口分类管理。
他强调指出,我们从来都是坚决拒绝洋垃圾入境的。我国在打击洋垃圾走私、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重发展轻环保,监管不力,走私洋垃圾现象屡禁不止。
“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有效手段。”这位负责人说,我国以洋垃圾为原料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多为“散、乱、污”企业,污染治理能力低下,多数甚至没有污染治理设施,加工利用中污染排放严重损害当地生态环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能有效切断“散、乱、污”企业的原料供给,从根本上铲除洋垃圾藏身之地,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他表示,洋垃圾加工利用产业,主要依靠人工分拣、手工拆解。洋垃圾携带的病毒、细菌等有毒有害物质可能直接感染从业人员,加工利用所产生的环境污染也会损害当地群众身体健康。
从行业来看,我国已将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但目前国内固体废物回收体系建设,仍滞后于行业的发展需求。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的品种与数量,可有效促进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行业发展。
减少固废进口有了“时间表”
根据这份实施方案,2017年年底前,我国将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
实施方案提出了完善堵住洋垃圾进口的监管制度、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建立堵住洋垃圾入境长效机制、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等几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期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将进行调整:一是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禁止进口来自生活源的废塑料、未经分拣的废纸以及废纺织原料、钒渣等固体废物,并于2017年年底开始正式实施;二是修订并加严现行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对于夹杂物的品种与含量的限制要求将进一步加严;三是环保部制定印发《进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明确进口废纸企业的环境管理要求,并设定一定加工规模的行业准入门槛;四是完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制度,取消贸易单位代理进口,仅允许加工利用企业自营进口,防范进口固体废物倒卖风险;五是增加固体废物鉴别单位数量,解决固体废物属性鉴别难等突出问题。
逐步有序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
我国是否将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这也成为公众和业内人士关注的问题。
对此,这位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案提出,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完善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严格按照2017年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要求的,以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将坚持稳妥推进,分类施策。
他说,我国将根据环境风险、产业发展现状等因素,分行业分种类制定禁止固体废物进口的时间表,分批分类调整进口管理目录,先行将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活来源的废塑料、未分拣的废纸、废纺织原料、钒渣等固体废物禁止进口,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逐步有序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