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19 09:36
来源:福建省环保局
主要机遇表现在:
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在绿色发展理念指引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国家新区等先行先试政策引领作用将进一步显现,有助于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有机统一的“新福建”提供新契机。
生态环境禀赋优良。我省地表水和空气质量优良,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森林覆盖率达 65.95%,大陆海岸线长度 3752km,分列全国第一和第二;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指数为优,居全国前列。生态环境优势进一步彰显,为实现“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公众参与环保积极。社会各界人士更加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人民群众环保意识逐步提高,环境权益观逐步增强,改善环境质量的愿望日益迫切,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 为环保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保障。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十三五”环保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
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创新亟待深入。我省在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进程中,对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作了一系列先行先试的有益探索,但制度设计上与中央的要求还有差距,各项制度之间缺乏有效衔接,配套措施还有待完善,环保顶层设计与基层实际脱节的问题还较突出。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空间有限。“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工业化、城镇化仍将持续推进,一批电力、石化、冶金等临港重化工业项目将相继建成投产,污染排放新增压力仍将处于高位水平,岸线资源开发导致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问题将可能进一步凸显,实现国家“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 的要求难度大。
环境安全存在较大隐患。全省存在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多分散在沿江、沿河、沿海地区,石化化工园区环境应急预警体系和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尚待完善,应急基础能力不足,存在发生区域性、流域性的环境事件隐患。
第二章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先行示范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协同联动,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第二节 基本原则
质量先导、绿色发展。树立“两山理念”,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环境优先战略,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空间管控、分类防治。坚持“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三大布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化生态环境空间分级管控,维护生态安全。建立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管理格局,抓好工业、生活、农业、交通污染源差异化管理,分区分类管控,分级分项施策。
以人为本、环保惠民。以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雾霾、水体黑臭、土壤重金属污染、危险废物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强化环境质量反降级的控制措施与手段,实施重大工程,确保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增进民生福祉。
强化监管、全程管理。深入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提升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依法对污染源、排放过程和环境介质实施统一监管,提升精细化管理、精准治污水平。
深化改革、制度创新。以改革创新为手段,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立系统完善、适应生态文明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真正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
信息公开、社会共治。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企业、公众多元化主体责任分担、合作共治和监督制衡机制。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生态文明长效机制。
第三节 规划目标与指标
总体目标:到 2020 年,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土壤环境稳中趋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控制,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环境正常水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明显提高,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海岸带等资源有序开发,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主要指标:
1.环境质量
——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总体高于 95%;全省 12 条主要河流优于Ⅲ类水质比例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设区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 10%以内;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85%,海域一类、二类水面占比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巩固和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设区城市优良空气天数比例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核与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水平:全省环境陆地γ辐射水平、环境电磁辐射、核电站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等保持环境正常水平。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翻倍,基本解决处置能力不平衡的问题。
编辑:张伟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