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国务院一口气修改废止39部法规,取消了10项职业资格(多条涉及环保)

时间:2017-03-27 16:16

来源:国务院 新华社

第六十一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或者未按照规定向船舶出具污染物接收单证,或者未按照规定将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第一项修改为:“(一)船舶未按照规定保存污染物接收单证的”。

删去第六十四条中的“进行装卸”。

第六十九条中的“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修改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十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修改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拥有一定数量的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

删去第七十八条。

三十六、将《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海事管理机构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不能提供有效的船舶营运证件的,应当通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此外,对相关行政法规中的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

附件2

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

一、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1983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

二、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1985年9月24日国务院发布)

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1989年12月9日国务院批准 1990年1月6日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令第10号发布)

来源:



编辑:张伟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010-88480329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solidwast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固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