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10 13:29
来源:四川环保厅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4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推进办法>的通知》(川财金〔2015〕82号)要求,四川省财政厅建立PPP专家库,旨在充分发挥专家在PPP理论研究、政策制定、实践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参与PPP相关方提供技术支持资源。四川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专家名单已于2017年1月12日公示期满,现将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四川省PPP专家库的专家名单正式公告如下(附后)。
专家库建成后,相关方选择专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库内专家。财政厅对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增补。专家资格一般为2年,续任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相应手续,不再续任则专家资格自动失效。
四川省财政厅
2017年2月8日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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