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08 15:03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在公路建设中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通知》,部署有关在公路建设中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事项。
《通知》认为,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工作,是节约土地、节约资源,抑制城市扬尘、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
随着陕西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在陕西省公路建设中大规模、深层次、多用途地使用建筑垃圾,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建筑垃圾占地围城、污染环境以及筑路材料日益匮乏的问题,有利于拓宽城市建筑垃圾消纳途径,开创节能、环保、经济的公路建设新模式,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知》要求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企业实施”的原则,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通村公路建设中,推广可作为筑路材料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通知》还针对市容环境卫生、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税务、电力、科技、交通厅、市政、公安、交警、等各有关部门做出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要求各地要加大扶持力度,对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建厂和设备购置以“以奖代补”形式予以支持,督促落实按标准向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收取处理费,给建筑垃圾处理企业予以适当补助。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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