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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问询水污染防冶 环保部、财政部等九部委一把手应答实录

时间:2015-08-29 14:53

来源:E20环境平台

作者:李艳茹

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张德江委员长出席并点评,国务院领导汪洋带队应询,环保部陈吉宁、财政部楼继伟、科技部万钢等九个部门主要领导答问。联组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主持。

此次会议中,人大常委会委员就国务院如何加快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如何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原则、如何保障当前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如何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如何切实有效的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以及相关的地下水污染、如何应对重金属污染造成的饮水安全问题、如何阻止湿地的进一步退化以及增值税政策出台的相关考虑等方面问题进行发问。与会的九部门主要领导对以上问题作出回答。

汪洋表示,水污染防治任务还十分艰巨,不仅需要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还需要科技的突破,以及投入和法律的强大支撑。对于水污染治理,国务院下一步将源头、治理、改革、保障、落实一起抓。陈吉宁认为,预防是环保的第一要务,但落实预防工作存在结构调整难以深入、规划环评落地比较难、项目环评不到位、配套政策不完备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优化空间布局和严格区域的环境准入、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落实地方政府项目审批的责任、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的体系建设等几个方面加以推进。苗圩指出,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缺少政策、资金的支持,同时工业全面节水工作比较薄弱。下一步将完善行业管理体系、优化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加大节水减污的力度、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完善支持政策、积极推动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韩长赋认为,农业面源污染有很多可逆的地方,不同于其他污染,有办法、有信心解决这个问题。十三五期间,将采取五项措施,即:减量替代,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减量控害,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种养结合,大力推进畜禽粪污治理;五化并进,全面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农膜污染。王毅建议财政部下一步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住建部,包括行业协会对78号文落实情况到企业做一些深入调研,特别是垃圾回收企业,了解实际情况,做出综合评估,并根据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更好地减少影响。

会议最后,汪洋总结,此次会议中提出的问题抓住了水污染治理的关键和要害,既反映了整个社会对水污染治理的重视和关心,也反映了委员们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十分深刻,对促进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的改进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背景资料:

为全面了解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将分为4至5个小组,于今年5月至6月,分赴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等地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其他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8月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听取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现场内容摘要如下:

汪洋:国务院将从五个方面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

【问】辜胜阻:今年我随陈昌智副委员长到长江经济带调研,我们十分忧虑长江流域的水安全。长江被污染源包围,受危化品威胁,沿岸有40多万家化工企业、五大钢铁基地、七大炼油厂,每年排向长江的污水300多亿吨,地下水的形势更加严峻。我的问题是,下一步国务院对加快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都有哪些措施和安排?

【答】汪洋:执法检查报告在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一些主要的问题,包括刚才辜胜阻委员提出的那些数据,都反映了我国水污染问题的现实情况。针对这些问题,国务院下一步在加快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将努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源头,全力提升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水平。下一步我们将把水污染防治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发展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解决“人让水病”的问题。与此同时,在制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计划以及财税、金融、价格政策时,充分体现水环境保护的要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与环境保护政策的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水污染的防治水平。

二是抓治理,认真解决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我们将结合这次执法检查发现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治理行动,要切实强化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要制定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的方案,大力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提高化肥的利用效率,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加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防治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要抓好造纸、焦化、氮肥等十大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推动工业园区水污染的集中治理,做好江河湖泊沿岸重金属、有机物等工业污染防治防控。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好城市的“黑臭水体”。另外,树立“节水即治污”的理念,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量调度,保证重要河流的生态流量。

三是抓改革,形成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管理体系。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近期正在组织编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以推动包括水污染防治在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两个轮子一起转”。通过改革,我们将努力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的监测评估预警制度,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等要求。要健全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的体系,实现水污染防治空间精细化管理。建立水环境保护的议事协调机制,促进流域区域协作。继续优化整合现有的水环境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出台排污许可等配套法规。利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抓保障,加强政策、科技、资金等全方位支撑。我们将继续加强水污染的财政资金投入,同时推动水资源相关税费的改革,促进多元融资和第三方治理。推动水环境的补偿,研究建立补偿引导资金,扩大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实施节水环保领跑者的激励政策。继续加强水污染治理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建立全面设点、全国联网、技术预警、依法追责的水环境监测网络,增强基层监管力量,不断提升环境的监管能力。深化国际交流与务实合作,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技术手段和适用的法律制度,全面提高我国水污染的防治水平。

五是抓落实,健全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治理体系。要进一步发挥目标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研究将水环境质量的有关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的审计,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地方政府对水环境质量的法定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落实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法公开排污信息。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公众参与,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陈吉宁:落实“预防为主”不易  将采取四点措施

【问】刘德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基本的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这个原则在水污染防治法中已经有明确的规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重末端治理、轻源头预防的问题比较突出。我的问题是,如何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原则,实际工作中有哪些措施和办法?

【答】陈吉宁:水污染防治,防在前、治在后,预防是环保的第一要务。相对于防,治是个显性的指标,相对于治,防容易被忽视。环保的预防工作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工作,包括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严格建设项目的准入、建立引导标准、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在工作中我们也发现,落实预防为主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结构调整难以深入。结构调整,环保只是一个手段和目的,不是全部。很多地方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现在有一些困难、担心。比如说对GDP、税收等的短期影响,对调结构的积极性不是很高,调整的手段也不多。二,规划环评落地比较难。现在我们的规划环评意见比较难以形成刚性的约束,也没有一个追责的机制,所以规划环评中未评先批的现象比较普遍。比如全国有111个煤碳矿区的总体规划中,大概有45%的规划环评滞后于规划审批,规划环评的成果往往也被选择性的落实,或者通过规划的调整来规避规划环评所提出的一些明确的要求。三,项目环评不到位。由于项目环评的法律处罚过轻,执行起来也相当的困难,一些地方对项目建设把关不严,降低了企业的入园门槛,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规现象比较普遍。上半年开展了全国环保大检查,发现有3万多家企业存在着建设项目违法的问题。四,配套政策还不完备。缺乏激励的政策手段,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改造的动力不足。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思想、新观点和要求,为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水十条”,今年4月份“水十条”已经正式发布。“水十条”提出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发展、推动科技进步等多项举措,“水十条”中总共有238项措施,其中105项措施是预防性的措施。所以希望把预防在“水十条”执行过程中放在突出的位置。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来突出预防的作用。一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和严格区域的环境准入。包括四个方面的工作。1.要管住空间的红线,要把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作为区域发展的刚性约束,通过规划环评、战略环评,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生态发展的空间定位、生态功能定位和准入条件,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开发管制界限。2.设定总量的红线。这个总量是指排污总量,就是要建立区域污染物行业排放的总量管理模式,通过在区域行业上管住污染物的总量来调控区域范围内的开发规模和强度,来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同时也给地方一定的自主权。3.要明确准入的红线,要实行产业准入源头控制和差别化管理,建立和完善临海、临江、临河化工产业布局环境空间管制的规划,强化临港工业区、重化工基地和“两高一资”行业规划的环评管理。对重点流域、区域制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项目的准入规定,根据实际制定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准入的新建行业产业名录,依据国家确定的水质目标和水体的功能区划的要求,鼓励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退出。4.开展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和县域的水环境承载能力的评价,发布预警信息,已经接近或者突破水环境承载能力的地方要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

二要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在这里面也有四项工作。1.要淘汰落后产能,要利用环保标准,强制法律手段,突出市场机制,统筹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我们也有个目标,2016年底前要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等污染项目,这也是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2.要严控新增产能,富余产能的新增要落实产能等量减量置换办法,支持各地开展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引导有效产能向优势企业或者具有优势的地区集中。3.是实施重点污染行业的清洁化改造,比如造纸行业要推进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鼓励大型造纸厂开展碱回收等。4.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绿色制造。

三,在预防方面,要落实地方政府项目审批的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督促地方政府要加大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环评违法行为的查处,针对未批先建的问题,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我们已经开始全面排查和清理,做到该完善的完善,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对于疏于履职、监管不力的地方,环保部要进行公开约谈,而且有些地方要视情况进行区域限批。二是要严肃追究地方政府行政审批的责任,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审批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使生态环境损害关口前移,对违反主体功能区定位,或者突破生态红线的,我们对相关责任人要实施终身追究,中央文件也有相应的规定。

最后,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的体系建设。这里面有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推动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未批先建等建设项目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规划环评的法律地位和刚性约束,要明确法律责任,健全追责机制。二是要梳理现行的法规、规章和规定,按照国务院转变职能的要求,我们对其中不利于源头预防的要予以废止,目前在环保大检查中已经做了这项工作,有些地方的土政策,比如挂牌保护,我们要废止和纠正,在产业政策、区域规划等方面要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环保领跑者等制度。最后,要在全社会倡导和建立保护优先的风气,使每个企业和每个个人从环保的旁观者转变为环保的预防员和监督员。

张勇:发改委实施五点举措落实“预防为主”

【补充】张勇:我做一个补充回答,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突出引导,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价格政策等一系列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主要采取了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突出规划引导。在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将水污染防治作为重要内容,提出了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水污染五约束性减排目标。制定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等功能区域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从源头防止重污染项目的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重点流域、地下水、农村饮水安全等一系列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明确了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的各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是优化产业结构。在制定、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时,将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和设备,纳入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要求其限期淘汰。制定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出台石化产业布局方案,指导企业有序转移,严禁高污染企业由东部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发展地区转移。推动新型产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化解产能严重过胜矛盾。

三是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实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园区循环化改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产过程协同处理废弃物等示范试点,加大循环经济典型模式的推广力度。

四是完善价格政策。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实施有利于节水和预防水污染的价格政策。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污水中污染物当量收费标准,制定和调整各类污水处理费用,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高到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

五是推动节约用水,组织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节水标志产品认证,推广节水型洁具,加大资金投入。实施高耗水行业的节水改造、矿井水利用、海水综合利用等示范工程。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实施农业用水定额管理,限制农田漫灌、推广滴灌、喷灌等农业节水技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减污的意识。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治理的投入力度,把各项措施更加落到实处,取得更大实效。谢谢。

陈雷:改善农村饮水安全  有成效也有不足

【问】袁驷:和城镇相比,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更加突出,也更让人不太放心,特别是农村饮用水供水量大面广,饮用水源地分散小型,供水设施建设和运营缺乏稳定可靠的资金保障,甚至还有一些边远地区农民直接饮用地下水和地表水。近几年在国家的支持下,一些地区建设了集中供水设施,但是还有地方反映,部分村一级的供水设施,特别是早期建设的部分单村供水工程还存在“三低”的问题,即建设标准低、供水保证率低、水质合格率低。我的问题是,国务院主管部门对当前我国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如何评价?下一步要采取哪些措施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保证广大农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答】陈雷:党中央、国务院对饮水安全问题高度重视,也做了科学编制规划、加大投入力度、解决特殊困难、四是加快建设进度、注重水源保护、强化水质保障、健全长效机制、狠抓责任落实等工作。

关于如何评价目前农村饮水安全情况,我谈点个人的看法。一是成效显著。特别是“十二五”五年的时间,投入1800多亿元,解决了3.05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覆盖了原来饮水不安全的区域,这个确实是十分不容易的。二是问题不少。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早些年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特别是2000年到2005年当时是以农村饮水解困为目标,投入比较少,工程标准比较低,再加上十几年运行,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问题比较突出。再有,对分散的用水户,因为基本是几户或者一个村子为单位,受水源条件限制,水源保证率比较低,特别是因旱出现返困的问题比较突出。还有就是饮水水质达标标准还是比较低、不稳定的。这也需要我们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的。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惠及亿万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全国人大一直高度重视、有力监督。我们将以这次询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向全国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陈吉宁:工业废水监管薄弱  下一步会加强防治

【问】张兴凯:我认为现在污染最核心、最重要的问题是工业污染,最恶劣、最严重、最可怕的也还是工业污染。一个企业可以把一条江河全部污染掉,一座矿山可能挖断一条水脉。部分企业排污明渠变为排污暗管,伪造或者篡改监测数据,异地倾倒废水,躲避监管,和监管部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治理方法,一些工业废水处理成本高,难度大。我的问题是如何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答】陈吉宁:工业污染防治近几年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然是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内容,近年来,我们加强重点行业治理,推动化工行业园区化、集中化、专业化管理,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提高新环保法的法律震慑、权威性起到很好促进作用。但是当前我们也看到,工业污染防治存在这么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工业结构产业布局不合理。结构性污染特征特别明显,造纸、食品加工、化工、纺织等行业占污染排放量一半以上,而且主要集中在沿河沿江区域。比如说成渝经济区46%的化学工业布局在岷江、沱江一带,42%的化学工业沿长江干流布局。另外,工业园区同质化竞争比较激烈,存在环境安全和健康风险隐患。第二是生产工艺技术水平还有差距。我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是世界先进水平的二至三倍,两高一资企业和落后工艺设备存在比较普遍,不少企业也存在着超标排放的问题。还有是监管能力不足。大概全国有6万多环境监察人员,他们要负责上百万家工业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执法要求必须至少两人同时到场,所以每人大概要负责几十家企业,目前看人手严重不足,再加上企业自身的环境管理水平弱,工业污染监管上还有薄弱环节。

下一步我们要按照“水十条”的要求和人大建议,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促进工业行业的转型升级。这里涉及到改造一批、搬迁一批和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是2017年以前完成造纸、钢铁、印染、制药、制革等行业的清洁化改造,水质未达标的地区,新建、改建、扩建上述项目必须实行主要污染物减量置换,其他地区实行等量置换。搬迁一批,是要有序推动或者依法关闭目前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的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和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淘汰一批,是要完善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制定分年度实施的淘汰落后产能方案,完不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也将实行暂停审批核准相关行业的建设项目。

第二,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主要有两个工作,一是推动企业入园,还是要入园,这个问题就好解决。其他涉及重金属的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园外的也要逐步搬迁到工业园区,新改扩建项目要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不允许用“零排放、零污染”等任何名义为企业入园开绿灯。二是集中治理园区的污染,推动园区土地集中化、废物交换利用、水的循环使用、共用基础设施,使它们达标排放,2017年底前工业聚集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逾期没有完成的一律实行环评限批,取消园区资格。

第三,全面推行排污许可。1.依法核发许可证,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点地区的核发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核发工作。2.强化排污许可在水环境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主要是打通和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评同时验收、排污收费等制度的连接,发挥其核心作用,推动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实现全过程监管。3.通过排污许可证推动网络化和精细化的管理,全面收集摸清工业排污的信息和家底,这项工作已经落实,建设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地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排污许可证网络化、信息化管理。4.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一个是要严格环境的监管,逐一排查工业企业的排污情况,对企业实行黄牌警示和红牌关停。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的红牌和黄牌的企业名单,禁止无证排放和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放,同时要推进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督办的机制。二是要加大执法处罚的力度,推动环保大检查,保持法律的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我们也要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环保职责进行督查,今年对30%的地级市督查,三年督查完。根据督查结果,采取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行政处罚和移交移送等办法来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

第四,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情况,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布,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落实排污企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企业要公开自行监测信息。同时,我们健全举报制度,环保部有12369环保举报热线,今年六五环境日我们还开通12369微信举报平台,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推动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最后,加强执法监察能力。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加强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特别是增强基层一线的执法力量,提升一线人员的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也要利用好科技的优势,推动自动在线监测,推动无人机巡视监测,建设环保大数据平台,研究利用新的技术开展流域的水环境监测预警。

苗圩:工业监管还需完善体系、优化结构

【补充】苗圩:作为工业行业的主管部门,我们也一直重视并且着手解决如何在发展当中克服对资源环境的消耗和损害。这几年我们做了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行业的规范、从源头减少耗水三方面的工作, 在工作当中我们迫切感觉到还存在不少问题。

第一,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确缺少政策、资金的支持。这项工作对企业而言毕竟是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我们除了采取法律的强制,不达标的企业一定要严格实行监管以外,对于这些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还要给一些政策、资金的支持。否则仅仅靠企业的自觉性,有些认识到位的企业可以做,但是有些认识不到位的企业做起来就有一定难度,特别是现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又要保增长,更需要政策支持。第二,工业全面节水工作比较薄弱。我们现在主要突出重点,在捡西瓜。实际上所有的工业行业几乎都有耗水的问题,我们现在还只针对着几个重点行业来施力,我希望在有能力情况下大家一起努力,西瓜要捡,芝麻也要捡,这样效果可能更好一些。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第一,完善行业管理体系,优化空间布局。进一步提高重点流域、干流沿岸的有色金属、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等制造重点行业的节水、环保、安全等行业准入门槛,同时通过规划布局的调整,能够引导企业合理布局,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都要进园区发展,园区进行集中治理比现在这种分散布局治理相对还是容易一点。

第二,优化产业结构,有效化解过剩产能。我们正在研究“十三五”淘汰落后怎么做,我们想还是要坚持到2017年前党中央、国务院已经确定的关于一些产能过剩行业发展的政策,按照四个一批的思路来引导这些产能过剩行业规范发展。另外,还需要对那些不达标的企业突出节能减排指标的约束,对于不达标的企业亮黄牌、红牌,红牌就直接淘汰了,黄牌给企业一个整改时间,如果整改仍然不达标,列入淘汰范围。

第三,加大节水减污的力度,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前面讲了,高耗水行业要鼓励实施中水回用,然后再继续推进在所有的工业行业实行清洁生产这项工作,通过技术改造来推广一些先进工艺、先进装备、先进技术用于生产,实行绿色发展。

第四,完善支持政策,积极推动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我们和安监总局去年开始布置在城市人口稠密区对危险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坦率地说在一年多的工作中地方不是很积极。但是天津的这个事件发生以后这几天各个省纷纷报来了需要搬迁改造的具体项目计划,我们初步汇总了一下,大概全国有接近一千多个化工企业需要搬迁改造,总的搬迁费用大概到4000亿元,下一步我们进一步分析,有些可以通过级差地租,退二进三解决一部分,地方政府、企业解决一部分,中央政府也给一点必要的支持,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经济欠发达给一点必要的支持,推动搬迁改造彻底解决企业转型升级,减少污染,减少排放。

万钢:水污染防治科技工作的五项考虑

【补充】万钢:在水污染防治中发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作用,这一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刚才汪洋副总理讲话和各位部长回答中都突出了这一点。科技水污染防治集中在四个方面,第一是源头控污,第二是水体治理,第三是生态修复,第四是针对前面三个环节的监测、预警、防治系统。解决这些问题从科技角度看,面临几个难点。

第一成本高。这需要政策补偿,特别是贷款融资。第二周期长。刚才我说的这些看起来很简单的膜,一个研发周期基本是十几年。第三转化比较难。每一项技术在特定范围应用,到另一个流程上需要有另外的方法,需要企业有更大的积极性。第四评价难。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更多的是社会效益,评价需要综合考虑。

针对水污染防治科技工作,我们有五项工作考虑。第一,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关键的技术、关键的设备、关键工艺和系统,不断加大投入。第二,大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成果转化。比如2011年我们颁布了60项先进技术向全社会推广。2015年和环保部、住建部对1000多项技术进行了筛选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对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也在编制一些新技术,促进转化。第三,培养一批人才和研发基地。第四,推进环保产业发展。第五,继续将水污染,包括工业点源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列入水安全创新工程中,给予更多支持。

韩长赋:有信心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

【问】王刚:我国的农业在不断发展进步,连年丰产丰收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国农业面源污染已经成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突出问题。从主要排放指标来看,2014年我国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294.6万吨和238.5万吨,这其中的48%和31.7%来自于农业面源污染,已经严重威胁水体安全。如何切实有效地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以及相关的地下水污染?

【答】韩长赋: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是由于农业源的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排放形成的,占总排放量的40%以上,必须下决心大力解决。同时,我们也看到,农业面源污染不同于其他污染,很多是可逆的。比如在水源地种植芦苇就可以有效地吸纳这些排放,而且排放量也不等于实际的污染量。所以我们认为还是有办法、有信心来解决这个问题。

“十三五”要把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放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位置,坚决打赢农业面源污染的攻坚战,为水污染防治做出积极贡献。重点采取以下五项工作措施。

一是坚持减量替代,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重点是大力推广科学施肥,提高精准性和利用率,鼓励农民多使用绿肥和农家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使用范围,支持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配方肥。同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大量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活动,鼓励农民实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合理调整施肥结构。力争到2020年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40%以上,农作物化肥使用总量实现零增长。现在每年5900多万的化肥使用大体上几个方面,首先是农作物,农作物里面新增长很大一块是设施农业。此外还有绿化,即我们种花种树种草也用了1000多万吨化肥,这些方面都要全面推进减量。

二是坚持减量控害,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重点是科学用药和精准施药,加大绿色防控力度,因地制宜集成推广适合不同作物的全程农药减量控害技术模式,支持发展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的使用试点,并逐步扩大范围,加速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加快淘汰高毒农药,确保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覆盖率和农药利用率等均达到40%以上,全国农药使用总量实现零增长。

三是坚持种养结合,大力推进畜禽粪污治理。一方面,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推广有机肥还田利用,促进农牧循环发展。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调减南方水网地带和湖区的饲养量。另一方面,支持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畜禽粪便处理设施,在种养密度较高的地区和新农村合集中区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处理中心。力争到2020年75%以上的规模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设施。

四是坚持五化并进,全面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重点是因地制宜推进秸秆全量化利用,实现秸秆的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支持秸秆收集机械还田,青黄贮饲料化、微生物腐化和固化碳化气化等新技术示范推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确保到2020年秸秆综合率达到85%以上。

五是坚持综合施策,着力解决农膜污染。一方面,加快地膜标准制定,禁止生产使用厚度在0.01毫米以下的地膜,从源头上保证农残膜可回收。另一方面,对加厚地膜使用回收、加工利用给予补贴,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加工网络,推广“旧膜换新膜”的政策试点,鼓励残膜加工企业、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回收残旧地膜。这项工作已在新疆甘肃开展试点,因为地膜回收需要很大的成本,我们要研究建立成本的分摊机制,鼓励农民回收秸秆、回收地膜。

农业部专门成立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工作组,近期我们将在重点流域和区域规划实施一批面源污染防治综合示范工程,探索形成一整套综合治理技术模式和技术体系,推动出台配套的经济和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姜大明:国土资源部将从四个方面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补充】姜大明:国土资源部将从以下方面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快实施“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我们正与水利部密切配合,准备用三年时间,新建改建2万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点,覆盖国土面积350万平方公里,实现对全国地下水水质的区域监控和重点地区的实时监控。二是继续搞好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围绕我国不同地区的地下主要含水层,开展更高精度的地下水水质与污染的综合调查,提高对水质变化与人为污染的范围、程度、原因和发展趋势的认识,全面摸清全国地下水污染的状况。三是要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科技攻关。深入研究不同地质条件下地下水污染机理、创新污染修复技术,建立一批污染修复示范工程,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控技术体系。四是积极参与地下水保护法规制度建设。在全国人大主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地下水固有的客观规律和自然属性,促进地下水管理的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开发利用地下水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和更为严格的保护,严控各种污染源,并努力做到地下水“工业限用、农业慎用、主要饮用”,特别是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

陈政高:将着手解决污水管网问题  污泥也需重点关注

【问】王毅:1、各地存在污水处理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费收缴率比较低、污泥处置不合理等问题,有没有解决这些问题比较系统的方案或者长效机制?2、今年6月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也就是所谓78号文。对企业的影响可谓喜忧参半,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影响更大,意味着污水、污泥处理行业的免增值税优惠政策取消了。这一政策的出台是怎么考虑的?特别是对污水、污泥行业,是否与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后续政策有没有相应调整?

【答】陈政高:首先回答一下城市污水管网的问题。到去年底,全年城市和县城共有污水管网43.7万公里,这个数是2005年的两倍,现在是两个问题一是应建未建,影响了污水的收集,也会造成新的污染,这个长度一共有5万公里。二是由于质量问题导致已建成的污水管网漏水,这个长度大约10万公里。下一步我们要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法,继续做好这项工作,有三件事。第一,明确目标。争取在“十三五”期间把这个问题解决。第二,要帮助地方筹措资金,据测算1公里管网平均需要150万元投资,15万公里需要2250亿元投资,除了地方政府筹措,调动社会积极性以外,需要中央财政给予更多支持。第三督促地方政府如期完成任务。

第二个问题关于污水处理费收缴偏低的问题,去年城市污水处理费收取262亿,收缴率约90%,剩下10%是这样构成的,一是自备水用户少交了7%,二是公共供水用户少交了3%。这个问题产生就是责任制、责任心的问题,也有体制问题。下一步将指导和督促各地强化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去年与财政部、发改委下发了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这么一个意见,我们要把这个意见抓好落实。这个事情只要想办法努力是可以解决的。

最后我回答一下污泥处置问题。污泥处置是十分重要的,污泥如果处置不好还会造成第二次污染。现在情况是这样的,全国城镇每天污水处理1.3亿吨,形成的污泥7.6万吨,占万分之5.8%的比重,这些污泥50%得到了比较稳妥的处置,即规范处置。这里有干化,有堆肥,还有焚烧,还有33%临时处置。还有17%根本就没有处理,随便抛洒了。为什么产生这种情况呢?有两个原因。一,对污泥的危害性认识不够,感到无足轻重,重视污水而忽视了污泥。二是缺少资金,这里包括建设资金,也包括运行资金。我们算了一下,处理一吨污泥折算到污水处理费中,每吨要增加2毛2分钱的费用,很大的一笔数。我们下一步的要求,落实到“水十条”的要求,确保到2020年地级以上的城市90%以上的污泥得到处理,这个目标不能动摇。二是完成各地的完成时限,加大督查力度。三是帮助和指导地方政府解决存在的问题。

楼继伟:78号文是为推进产业市场化、专业化转型

【答】楼继伟:谢谢王毅委员的提问,给我提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关于污水处理再生水的税收政策调整问题,另外一个是再生资源利用的问题。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分三部分,一是调整的政策的内容,二是为什么这么调,三是下一步怎么做。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对污水处理、污泥和再生水的处理实行免税政策。今年7月1日开始按原来的程序就改为即征即退70%这样的政策。所谓免税政策就是原来这些处理污水的这些企业所有的进项不能抵扣,列入成本,当然就是免税了。现在可以进入抵扣项了,然后退掉了70%,即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整体上使企业成本下降,即征即退70%算账下来,总体上说,企业并没有过多增加负担。二是为什么这么做。在2008年出台免税政策的时候,那时候的这些企业主要是两类,一类市政类,一类是本身产生污水的,比如造纸、钢铁,他们都是自行处理,免税就可以解决了。现在不同了,大力推进第三治理,PPP模式,专业化处理,越来越普遍。我举一个例子,比如造纸、化工、纺织、钢铁他们排出的废水大致占废水量的三分之一,现在很多专业化的企业是他们上游,也可能是他的下游。所谓是他的下游,刚才说那些排废水的企业他自己不处理了,交给这些专业的污水处理厂处理,也可能是他们的上游,就是说我处理出的再生水如果符合条件供应给钢铁厂,这样的变化后就需要增值税链条是完整的,能够抵扣起来。这是为什么这么做。另外,从行业角度看,越来越多的污水处理企业已经市场化了,和原来不一样了。所以要推进按市场化、专业化转型,这就是目的。三是出台这个政策的时候我们财税两家是经过广泛的调研,认为应该按照推进专业化的方向走,也算了帐,总体上说财政可能会减收。如果免税,企业成本增加,因为企业用的电和那些药品等不可以抵扣了,即征即退70%,与免税相比大致变化不大。但是要想到,加入抵扣链之后上下游都可以抵扣。那部分还要减税,所以总体上看,财政是要减收的。政策出台之后我们将继续对这个政策进行跟踪。目前,两种声音,赞成的是以专家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运作的企业,他们都是赞成的,认为符合方向。有一些叫苦的,主要是市政单位,因为他们不专业化运作,就没有开增值税发票的需求,直接就排掉了,而且长期享受免税政策。这些单位目前还对政策调整还不太适应,下一步我们想进一步调研,近期准备再开座谈会,一方面加强政策的解读,鼓励专业化转型,另外,也做好分析看有什么措施可以采取。第二个问题还提到了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问题,资源利用不是水的,不是今天的主题。

王毅:会深入调研并提出解决方案 以减少78号文的影响

【答】王毅:我还有几点想强调,第一是建设生态文明过程中强调制度建设,实际上我们也出台了很多规范型的和约束型的制度,包括向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和生态红线。实际上更重要的是鼓励绿色发展和制度化相关的制度和政策安排,我觉得这些方面做得不够。实际上刚才张勇副主任和苗圩部长都已经提到了这些,我认为国务院应该对这种绿色转型发展,能够制定更加系统化的指导意见,包括路线图,可能更加有利于保增长和促进整个经济结构的转型。第二,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政策实际上涉及到目前价格、税收政策,比垃圾处理费用问题没有很好解决,下一步应加强部门协调和企业互动,把价格、税收、收费、优惠政策结合市场情况统筹考虑,避免顾此失彼,减少对一些弱势群体和弱小企业的影响。第三,关于污水垃圾处理存在明显差异,尤其是对于困难比较大中西部地区,应该根据不同地区和特点提出相应的标准、路径和模式,以及相应的补偿措施。包括西部地区很多农村连基本改厕都没有解决,管网问题更谈不上。最后针对78号文其中对污水污泥处理行业影响比较大,建议财政部下一步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发改委、住建部,包括行业协会对78号文落实情况到企业做一些深入调研,特别是垃圾回收企业,了解实际情况做出综合评估,根据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更好地减少影响。

陈吉宁:近年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举措及问题

【问】王明雯:目前我国的水污染形势非常严峻,特别是重金属的污染十分严重。重金属的污染具有微量剧毒,难以监测,长期积累、不可逆转、终身有害的等特点。我曾经在2012年的人代会期间提交了《关于防治重金属污染确保饮水安全的建议》,也收到过一份由几个部委联合办理的措词严谨谨慎的回复,至于后来就没有后来了。时隔几年,目前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如何?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何成效?

【答】陈吉宁:我想这个问题可能要分三种情况来看这个事情。重金属污染有历史形成的问题,整个工业化过程都会带来这个问题,也有我们当前发展阶段排放带来的问题,这是一个。二是日常排放和事故排放,这也是两类不同性质的问题。三是地表水污染和饮用水源的污染处理的方式、采取的措施也是不一样的,所以首先要分清三种情况。

近年来,重金属污染问题确实在逐渐呈现,也对环境和群众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所以为了加强重金属防治工作,国务院2011年2月批复了关于重金属防治的“十二五”规划,明确了整个“十二五”期间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目标、工作重点和措施。一,严格行业准入,推动涉重金属产业结构的优化,制定了再生铅、再生铜、铅蓄电池行业的准入条件,推进涉铅行业的环保准入管理。从头四年的实施情况来看,全国共淘汰4000多家涉重金属企业,淘汰铜冶炼204万吨,铅冶炼296万吨,锌冶炼85万吨,行业集中度和技术水平还是有明显提高的。二,加大资金的投入,加快重点区域污染的综合整治。主要从2010年以来,中央已经投入重污染治理资金172亿元,支持各地进行综合治理,推进历史遗留的铬渣的整治工作,到2013年底,全国15省堆存了半个世纪的670余万吨铬渣已经全部处置完毕。三,坚持严格的考核,落实地方政府责任。2012年开始,环保部连续四年对规划完成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2013年对考核不合格的五个省份中没有完成总量控制目标的16个地级市实施了区域限批。2014年对存在问题的44个重点区域,大概涉及15个省进行了通报和预警,对重金属污染排放量不降反升的主要是内蒙古、湖南、四川、陕西等四省区,扣减了专项资金。四,强化执法监管,遏制重金属污染的高发态势。2011年以来,以专项行动为重点,共排查重金属采选及冶炼、电镀、皮革等企业大概1问余家,查处违法企业2079家。从2014年调度的数据来看,全国共发生4起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比2011年有明显下降。五,完善相关的法规标准,强化重金属管理的基础工作,涉及到排放标准、技术政策,土壤污染调查、污染场地修复、指南等等的工作。根据2014年的考核结果,重金属污染排放的总量现在在往好的趋势走,全国铅、汞、铬、镉和砷五种重金属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了20.8%,规划重点项目完成大概完成了72.4%。

从全国两次重金属污染调查普查情况看,重金属污染达标情况现在基本上保持稳定。当然这个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一是部分省份重金属污染排放量的增幅过快。二是我们规划中现在设定的这些重点项目进展还是有些比较滞后,规划还剩一年时间,全国还有30%的重点项目还没有完成,而且主要涉及到投资比较大、工程量大、实施周期长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涉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管理不到位,按照2014年的监测情况,重点监控的重金属企业排放达标率为77.2%,情况不容乐观。四是环境监管能力依然薄弱,技术支撑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严格责任考核。继续严格“十二五”规划实施的考核方案,落实地方政府和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快规划的实施,积极推动“十二五”规划的按期完成。二是加强排放控制。严控涉重金属新增产能的快速扩张,把新增部分要解决了,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准入标准。三是强化企业的监管。四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要提升整体的风险防控水平,要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全过程管理,评估它的生命周期,建立全防全控的管理体系。五是现在已经启动了开始编制“十三五”的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的规划,完善下一步的工作和管理体系。

陈雷:明确三条红线  严格水资源管理

【问】严以新:湿地退化现状怎样,有多严重,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进一步阻止湿地的进一步退化?目前我国河道断流的情况怎么样?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阻止这一情况进一步恶化?

【主持人】沈跃跃:严委员提的第一个问题,我印象这个问题在林业部门,今天没有到会,我们把这个问题转达给林业部门,下次再跟你个别沟通。第二个部门是在水利部。

【答】陈雷:感谢严委员提出的问题,水资源短缺是我们国家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中国水资源的总量应该说排在世界的第六位,但是人均水资源的占有量占在世界的128位,特别是水资源的时间、空间分布不均匀,水资源短缺的问题也是现在面临的一个突出挑战。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过度,造成了一些河流的断流,有一段时间说北方部分河流有河皆干,有水皆污。这些年我们也在加大水资源的节约、保护、调度和合理开发利用的力度,特别是加强黄河的水资源管理、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科学调度,所以自1999年以后,黄河没有再出现断流过。另外,在生态基流方面我们也非常重视留出足够的生态基流,比如黄河总的水资源量是580亿立方米,每年分配的水资源量是370亿立方米,有100多亿立方米都是生态基流。这些年来我们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了三条红线,一是用水总量控制的红线,明确了2015年、2020年和2030年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把总量分配到全国的主要江河、各省市和各行业,目前已经分解落实到县。二是用水效率的这条红线,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这些年都是逐年下降的,而且纳入“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的约束性指标。三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的红线。对一些资源性缺水的地区我们也实施一些跨流域的调水,对工程性缺水的地区,兴建了一些水源工程,实现丰枯调蓄,同时加强生态调度,保障河湖生态用水,使水生态环境得到恢复性改善。“十三五”期间我们也制定了有关的规划,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特别是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河流的关系、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的关系,使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恢复和改善。

【答】汪洋:我表个态,在表态之前也还说两句关于湿地退化的问题。我不可能回答得很具体。改革开放以来,甚至新中国建立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湿地严重退化的情况的确是存在的。湿地的严重退化影响水生态,但这本身不是当前水污染防治的最主要问题。目前来讲,由于近些年来大家对湿地问题的认识逐步提高,各地相应地采取了一些措施,湿地恢复工作都不同程度的加快进行,可以说湿地严重退化的局面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改观。为了慎重起见,我不能用“更”这个词,但是明显的改观还是可以说的。严委员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下一步也会带着这个课题,与分管部门研究做好这项工作。

【总结】汪洋:刚才大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抓住了水污染治理的关键和要害,我个人感觉,既反映了委员,其实也通过委员们反映了整个社会对水污染治理的重视和关心,同时也反映了委员们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和分析十分深刻,对促进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的改进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天接受询问的过程中,无论是我,还是国务院相关部门的同志回答了大家的问题,这些回答委员们可能有的比较满意,有的估计也不完全满意,但我觉得这些回答真实地反映了当前水污染的防治情况,有些方面做得好一些,有的方面做得还不够好,或者说差一些,下一步,国务院及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借鉴委员们提出的意见,研究做好工作。

全国人大依法对政府工作开展监督,国务院各部门还是有压力的,但我相信,这同样是一种动力,因为监督本身就是另一种形式的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就是支持政府的执法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的威力。人大依法监督,让全社会认识到,法律是有“牙齿的老虎”,执法部门必须不遗余力地加强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否则执法部门有牙不去咬违法者,法律就会追究执法者的责任,这是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最后,再一次代表国务院,代表克强总理、高丽副总理,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编辑:李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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