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加强环境保护,进一步强化内蒙古赤峰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切实推进防治重金属污染工作,赤峰市环保局积极争取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4年赤峰市环保局共争取到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850.38万元。其中能力建设项目资金411.38万元,包括12个旗县区的大气和重金属环境污染预警与应急指挥调度建设项目;污染防治项目资金2439万元,全部用于重金属企业污染治理。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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