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土壤污染,继水污染、大气污染之后,日益引发公众的关注,正逐步成为民生热点,土壤污染防治日益成为政府部门需要强化的工作任务。随着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大量工业企业被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一些被污染的工业企业场地,将被腾出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再次开发利用。为切实防控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环境隐患,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截至目前,温州市环保局共排查工业企业用地22.07万平方米,经检测分析,确定原涂田工业园区、原龙湾电镀基地等共4.13万平方米存在土壤污染,主要是重金属与有机物明显超标,并经初步评估已超出人体可接受水平,需治理修复后方可再次开放利用。为此,温州市环保局积极响应民声,认真履责,严格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思路,从源头防治、监测监控、治理修复等三个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工业企业用地污染防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工作推进基本成效
(一)土壤污染源头综合防治初见成效。一是强势推进重污染行业整治和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截至目前,全市共关停企业443家,关停任务完成率94.86%;已搬迁入园362家,入园任务完成率78.52%;已通过县级政府的整治验收131家,原地整治任务完成率58.74%,六大行业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在2007年污染源普查基础上削减30%以上,2个国家重点防控区域(鹿城区铅、汞、镉、砷削减100%,铬削减95.1%,平阳县铬削减91.1%)。二是强化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开展100家以上重污染行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核查,完成15辆危废运输车辆的定位监控和温州市危险废物转运管理业务系统的建设。2013年,全市主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8.653万吨,综合利用量8.013万吨,处置量为0.64万吨,较2012年提高了12%。三是加大水环境污染治理。今年要求完成的19个片区已全部进场施工,开展涉水企业纳管排查,共排查涉水1040家工业企业,已纳管812家。印发《温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提升方案》,督促指导瓯海、乐清、苍南、永嘉等地开展泽雅、钟前、淡溪、桥墩、吴家园、楠溪江供水工程等6处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水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四是开展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去年发现的突出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加大苍南桥墩水库、十八孔水库两处饮用水源地隐患点整治督查。五是始终保持高压执法态势。组织开展了绿箭Ⅰ号、Ⅱ号行动,启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 1-6月份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7080人次,检查企业24322家次,打击取缔非法污染源1359个,刑事拘留326人,刑拘人数在全国全省前列。
(二)土壤污染监测监控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一是强化“两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根据《2014年浙江省“两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在2013年两区6个基地监测结果的基础上,新增3个粮食生产功能区和3个“菜篮子”种植基地(现代农业园综合区、精品园)环境质量监测,完成30个土壤样品采样工作,目前已委托省环境监测中心统一安排监测分析。二是实行土壤环境状况长期定点监测,在2个重金属重点防控区(鹿城区、平阳县)长期布设4个监测点位,重点监测铜、锌、硒、砷、汞、镉、铅、总铬。
(三)污染场地治理示范效益进一步显现。建立了治理修复项目进度跟踪制度,初步形成全市污染场地数据库,为污染场地的分级分类管理奠定了基础。一是扎实开展污染场地排查,按照温州生态省建设任务的统一部署安排,推进温州滨江商务区SOHO区块,温州滨江商务区屿田工业区场地,瑞安市滨江三期F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通过场地踏勘、场地历史资料查阅、访谈结果和调查分析,确定了四个场地监测范围及监测项目,目前已完成了场地环境监测及采用分析工作,环境调查评估方案正在编制。二是推进污染场地试点示范修复工程。《原龙湾区电镀基地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报告》经专家评审,确认该场地污染土壤超过人体可接受水平,需治理修复后方可再开发利用。今年4月17日温州生态市建设小组发函至龙湾区政府要求尽快启动修复工程。目前,龙湾区电镀基地尚未明确场地业主,待龙湾区政府明确场地业主后即可启动修复工程。
(四)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保障机制。加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每月登岛指导督促推进市生态材料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就业主单位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帮助解决。目前,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项目西厂区土建基础进行开挖,东厂区正在进行安全填埋场土石方开挖及调解池底板混凝土浇筑,预计年底完成主体工程施工。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是生态环保的全新领域,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从法制、政策、标准、技术和产业等方面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方能抓出实效。下一步,温州市环保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一方面,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并举”,进一步遏制土壤污染持续恶化的势头;另一方面,通过《温州市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落实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责任,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的运行机制。
(一)切实加大土壤环境保护力度。以耕地和饮用水源地为重点,建立耕地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机制。建立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明确我市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的范围和面积。根据区域环境特征、污染源类型及分布情况,建立并实行严格的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区域周边新建可能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项目,对严重影响优先保护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的工矿企业要限期予以治理,未达到治理要求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或关闭,并对其造成的耕地土壤污染进行治理。
(二)深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一是加快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与持续推进六大行业行业整治。二是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抓好废弃物焚烧、铁矿石烧结、有色金属冶炼和炼钢等四大行业二恶英减排,持续开展废弃物焚烧企业二恶英监督性监测,确保二恶英减排目标顺利完成。三是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初步建立危险废物和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开展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核查,加强化学危险品污染监管。
(三)加强土壤环境状况的监测监控。建立并完善市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库和样品库。在整合农业、国土和环保部门现有数据的基础上,推进建设“菜篮子”基地、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精品园区的定位监测点,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通过产品和产地双重把关,动态监控农业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深化工业污染源环境监测,定期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以及污水、垃圾、危废等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
(四)加快治理修复试点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污染场地排查。继续抓好疑似工业污染场地排查,2014年,完成3处疑似污染场地环境调查任务,摸清污染场地的分布、面积和污染程度,建立污染场地风险控制清单,依据环境风险实行分类处理。到2015年,建立污染场地信息数据库。到2017年,逐步完善污染场地信息数据库并动态更新,推进重污染企业原址场地环境调查工作。二是抓好污染场地修复示范。全面推行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评估和修复制度,从严执行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本底调查和定期评价。到2017年,完成5个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工作并启动实施1-2个污染场地修复示范工程。
编辑:任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