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聊城冠县食品药品联合执法大队根据群众网上举报,查处了一处地沟油提炼加工点,当场查获提炼设备一套,成品地沟油5桶(每桶400市斤)。
该地沟油提炼加工点位于崇文街道某村村北一华里远的偏僻地段,四周尽是苹果园,园内是果实累累的苹果树,如果不是有人指点,在茂密的果树丛里,是很难发现这个面积不大的地沟油提炼加工点的。执法人员突击检查该地沟油提炼加工点时,当事人单某某并不在家。走进现场可以看到门内有一口大铁皮锅,锅下可见已燃的木柴灰炭,锅内满是已煮出地沟油剩下的残渣,铁皮锅旁有沉淀池和榨取地沟油用的压饼机。住房一侧可见4桶地沟油成品,院落内晒满压榨后的残渣。整个院落污水横流,一片狼藉,充满刺鼻的特殊气味,卫生条件极差。
据了解,当事人单某某今年47岁,是江苏省姜堰市人,从2009年起来这里租房加工地沟油。他经常驾驶三马车深入到冠县、馆陶、大名等地的饭馆酒店,四处挖取或收购下水道油泥,在该提炼加工点经过蒸煮、沉淀、压榨后,生产成地沟油。每周生产一次,每月生产5吨左右,以每吨3000元的价格成桶到济南等厂家出售。该加工点没有在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没有营业执照,没有建立销售台账。
事后当事人单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辑:佟婧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