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22 11:59
来源:中央人民政府网
作者:骆晓飞
2011年以来,青海启动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发展计划,先后分3批下达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4.16亿元,支持包括融资平台、基础设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引导和落实各类企业投资超过400亿元。
青海省发改委介绍,在融资平台建设方面,2011年至2012年,青海投入专项资金11.3亿元,引导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以及海东工业园区、热水工业园区投融资公司注册资本金40.55亿元,撬动融资总额逾116亿元。
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专项资金7.3亿元,实施了格尔木金属镁工业园区至109国道进场道路、格尔木光伏产业园区光伏电站送出工程等一大批水、电、路基础设施项目,使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园区基础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推动了一大批产业项目的实施,提高了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节约了能源,减少了废弃物排放,延长了产业链条。
与此同时,近两年来,在园区循环化改造、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过程中,青海省累计获得中央补助资金4.66亿元,率先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格尔木、德令哈、大柴旦工业园的产业项目升级及配套设施建设,引导企业、地方总投资高达216.85亿元。
在加快建设投融资平台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同时,青海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向产业和科技平台建设倾斜,实施了金属镁一体化、海西州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研发测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东川工业园区太阳能光伏产品公共检测平台建设等一批科技项目。
青海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专项资金投入带动企业的投入,推进各产业体系之间的横向融合、纵向延伸,不仅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而且为企业参与园区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有效保障。
编辑:杨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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