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27 16:04
来源:普洱市委宣传部
作者:兰圣东 陈蕾颖
12月21日下午,普洱市镇沅县按板镇召开集镇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会议对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征收方法等可行性进行了听证。县发改局、纪检委、其他乡(镇)特约代表、按板镇经营者及消费者等共40余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据按板镇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主要是因为集镇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加,垃圾处理费缺口日益增大。按板镇集镇户籍人口4200人,总人口约7000人,城镇人均生活垃圾产出量每天在1.0-1.2公斤。按照下限计算,按板镇集镇生活垃圾日产量为7吨。2009年垃圾清运成本38.75元/吨,全年垃圾清运总成本99000元;2010年垃圾清运成本86.26元/吨,全年垃圾清运总成本220400元;2011年与2010年一样,全年垃圾清运总成本220400元。2011年镇人民政府投入垃圾处理软硬件成本的资金为51.64万元。经县主管部门审核,按板镇生活垃圾清运费成本及费用为86.26元/吨。
据悉,镇沅县古城乡、和平乡、田坝乡、勐大镇等乡(镇)已经开征收集镇垃圾处理费,按板镇也应开征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垃圾清运的收取方式采用:1.各单位办公区:由单位收取交到按板镇社区环卫站;2.居民: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居民由单位负责向职工收取统一交到按板镇社区服务站;3.改制后的事业单位居民由按板镇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上门收取;4.各单位辖区经营户、门市:由所属单位负责收缴按板镇社区服务站,已买断的经营户由按板镇社区环卫站工作人员上门收取;5.宾馆、饭店由按板镇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上门收取;6.生活垃圾收费时不得重复计算,各种收费标准只能选择一种收费,不得重复收费。
按照每户4人计算,每户每月产生垃圾120kg,按已测算的收费标准86.26元计算,每户每月应交0.12吨×86.26元/吨=10.35元,每户每年应交10.35元/月×12月=124.2元,结合当前按板镇居民消费水平,每年每户缴费80元。如果自愿一年一次性缴清可在收费基数上优惠20%。
代表们听取报告后,就此次征收和制定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必要性、可行性、价格水平等多方面发表意见。大多数代表表示,为了进一步搞好集镇环境卫生,改变脏、乱、差的现状,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同意开征集镇生活垃圾清运费。
根据按板镇人民政府提交的集镇生活垃圾清运费征收方案,按板镇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包括:按原按板镇集镇规划进行,具体框定的收费范围是:东至老油库、南至民营加油站、西至老布达拉宫、北至庆安小学。
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对象为:按板镇辖区范围内所有集镇居民,以户为单位收取;按板镇辖区范围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人数规模按不同标准收取;百货服装及其他商品流通业(含水果摊、杂货摊、肉类摊)、饮食业,按面积收取;宾馆、旅社、招待所,按床位收取;娱乐业:卡拉、茶室、KTV,每户每月收取100元;垃圾自清自运60元/吨;垃圾代运单位或个人、粪便清运80元/吨;修理业、废旧物品回收业0.3元/月/㎡;流动摊贩1-5元/个。
编辑:郑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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