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10 09:31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从源头防范、深层治理,通过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有效遏制和打击“地沟油”在黑龙江省的生产和流通使用。
为进一步规范黑龙江省食用油市场秩序,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有效遏制和打击“地沟油”犯罪行为,黑龙江省组织开展了打击“地沟油”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今年年初,省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食安办)又修改下发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提高到50万元,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宣传、动员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受理广大公众的食品安全申述举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食安办的作用,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与此同时,质监部门采取一查食用油来源、二查检验报告、三查购销台账、四查原料油储藏和一盯住食用油的分装企业、二盯住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的“四查”、“两个盯住”措施,推进产用对接,加大抽检和风险监测的频次,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火锅店、小餐馆、学校和工地食堂等食用油用量大和容易出现监管盲点的餐饮服务单位。工商部门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食用油批发市场,特别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对无标签标识、来源不明和无法提供相关证照及检验合格证明的食用油一律禁止销售。商务部门加大了畜禽屠宰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对重点屠宰企业进行排查,积极联合环保、畜牧、工商等职能部门对所有定点屠宰厂进行屠宰资格现场审核,彻底规范屠宰企业秩序,严格控制含脂肪的屠宰废弃物的流向。畜牧部门加强了对饲料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受理群众举报;依托门户网站“龙警网”设立了“治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专栏,针对“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是在一些“黑作坊”、“小窝点”,大多藏匿在相对闭塞的城乡结合部或是乡村边远地区,相对隐蔽等特点,各地公安机关采取使用专业手段,通过各种有效工作方式进行排查,实施精准打击,对存在“黑作坊”重点区域的巡查,将排查触角延伸至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农场等偏远山区,有效震慑和打击了“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积极的战果。
编辑:郑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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